<<第二百三十五章 中流砥柱(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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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五章 中流砥柱(2/4)

一万五千米左右。飞行速度也达到了每小时九百六十公里,而第一代喷气式战斗机的最高飞行速度在每小时一千公里左右。此外,H-56还配备了三门自卫用的机关炮。而且都有独立的光学火控系统。

    显然,任何一个国家在五零年代的防空系统都不足以对付H-56。

    更重要的是,H-56从一开始就是作为核武器载机设计的,其存在的价值就是携带核炸弹轰炸敌国。

    面对这个巨大的威胁,德意志第二帝国当局认识到,除了需要更加先进的战斗机来保卫领空之外。还需要能够与之匹敌的轰炸机,才能抵消掉H-56产生的战略威胁。不至于遭到中国的战略压制。

    正是如此,德军开始研制新式轰炸机。

    显然,德军这次无法通过仿制来获得新式轰炸机了。

    说白了,就算德军获得了一架完整无损的H-56,也无法仿制,因为德意志第二帝国根本没有制造H-56所需的工业技术。比如,H-56采用的整体式铝合金翼盒,在当时就只有中国能够制造。如果改变设计,要想达到同样的结构强度,机翼的整体质量至少会增加三分之一,而这在设计中是不可接受的。又比如,H-56采用的上单翼气动布局、以及自行车式起落架,需要对机体结构进行全面加强;为了降低结构重量,不但大量使用了铝合金,才大量采用了一次铸造成型的工业技术;当时具备该工业生产技术的也只有中国,而且该技术严禁出口。

    显然,德军只能从头做起。

    问题是,在研制喷气式轰炸机之前,德军只有He-320算得上是战略轰炸机,此外就只有两种中型喷气式轰炸机。

    也就是说,德军没有研制喷气式战略轰炸机的经验。

    可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难题。

    要知道,中国空军在研制H-56之前,研制过好几种喷气式轰炸机,而且是在大量的失败教训之后,才研制出了H-56。

    德军直接研制喷气式战略轰炸机,需要面对大量技术难题,而这些技术难题足以让德军的喷气式战略轰炸机项目难产。

    结果就是,德军选择了另外一条道路。

    这就是,首先研制一种介于He-320与喷气式战略轰炸机之前的重型轰炸机,在获得了足够的技术积累之后,再研制真正意义上的喷气式战略轰炸机,从而为解决技术难题争取到足够多的时间。

    当然,这不可能是一种活塞式轰炸机。

    要知道,“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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