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林晓雪那边的祈祷,叶霄有些犯难了。
那个蛮荒森林明显非常危险,以林晓雪现在的实力,恐怕进去活不了几天就要被野兽吃了。
到时候银灯遗落在森林中,等到被人发现,不知道要多久,叶霄可没那么多时间等待。
宋朝的局面说乱就乱,真要拖个几十年,叶霄都要嗝屁了。
林晓雪跪了许久不见灯有什么反应,并没有怀疑,只是自责自己没有一件能供奉的贡品,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就在这时,林晓雪眼睛一亮,像是猛地想起了什么,然后摘下了自己的耳坠。
耳坠不知道用什么金属制成,小巧玲珑,呈水滴状。
林晓雪把耳坠捧在灯前,轻轻一转,水滴形的耳坠打开,露出了里面一滴呈现银色的液体。
“灯神,这是林家传了一辈又一辈的至宝,名为灵银液。”
“只可惜,灵银液没有灰蓝金配合,没有丝毫作用。”
“林家无能,几百年时间也没能搞到一点灰蓝金,只能让宝物蒙尘。”
“今日身边再无它物,只能将此奉献给灯神。”
叶霄眼睛一下亮了。
虽然不知道灵银液是什么,但灭亡前的林家也算有些实力,能让他们如此看重的东西,肯定不一般。
至于那个会蓝金,肯定也是极其珍贵的东西,所以林家才搞不到。
叶成虎打完一套拳后,喘着气问向叶霄。
“有点样子了,不过还有几个地方有问题。”
刘昊则要差了些。
倒不是刘昊悟性不行,只是刘昊一个读书人,身子骨比起刘能刘进要差了些,打出的拳难免会软飘飘。
其中最让叶霄意外的,是二叔家的儿子,叶文虎。
毕竟阳谷县没什么像样的名师指导,一个小孩子自己瞎练能练到哪里去。
可叶霄教了他五虎镇山拳后,仅仅一个上午的时间,叶文虎打出的拳不光有其形,还有了几分神韵在其中,这可颇为难得,说明叶成虎在练武这一块颇有天赋。
“表哥,我打的怎么样。”
今天救了张员外家的公子,不光是为了博名,也是为了让阳谷县的人知道,老君观出了位有生死人,肉白骨能耐的仙长。
……
张家人在第二天就带着重礼上老君观答谢叶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