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你这骑士团的成员,已经有一缕圣辉种子的人,我也不认为他们都能掌握圣辉这种力量。”
“所以我建议,这三大骑士团可不能随便招人,不然进来了也是空占名额。”
洛萨点头道:“这我当然清楚。”
就算没有一千二百名能使用圣辉的超凡骑士,仅有这个人数的一半,洛萨觉得也算是件很了不得的事了,更何况,就算用不了圣辉,也不代表他们的战斗力就不强了。
“说起来,冥想法对旁人或许无用,但他们训练体魄,打熬武艺的方法还是很值得传出去的。”
一想到此,洛萨就感觉头皮发麻——手底下还是缺内政人才啊,他想做的事,必须要做的事实在太多了。
就库尔斯一个人,就算三头六臂也不可能把所有事梳理清楚。
回到总督府,还没来得及坐下来好好喝上两口阿迪勒珍藏的,来自东方的热茶,洛萨便听到有卫兵前来通报:“陛下,多索雷斯爵士又来拜访您了。”
“又来?”
历史上也有瑞士长戟兵脱离长枪方阵独自作战的范例,结果更是惨淡。
唯一令洛萨感到可惜的是,他们的人数还是太少了。
作为扛线兵种,哪怕人数多过骑兵的一倍,又得到大规模征召的加成,能有七百人之众,两相加起来也就一千四百人而已。
又不是装备有多层重甲,在战场上能进行狂暴冲锋,堪称陆战重骑兵的瓦兰吉卫队,限定了这两支军队的人数以后,这两座军营的重要性便大大降低了。
不过洛萨在观看了两支步兵方队的演练过后,还是想出了一个主意,即以这一千四百人为核心,组建起一支规模达到六千人的长枪兵方阵,作为未来战场上的中坚力量。
…
瑞士长戟兵使用的武器最有特色,是一种结合了斧与枪的长戟,因此也被称作斧枪。
斧头背面还有钩子,斧面用来劈砍,枪头用来戳刺,斧背则用来将骑士老爷们拽下坐骑,相当全能。
弗莱芒长枪兵则使用一种长达四到六米的超长枪,这没什么好说的,如林般的枪林,足以使任何骑士老爷们望而却步。
步兵相较于骑兵们而言,最大的优点便是廉价,数目众多。
弗莱芒枪兵和瑞士戟兵在当时的战斗中,经常是数以千计,甚至上万的规模,两者说到底也不是也就是一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