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数的话,以五十为界,每人都要着甲,无论是皮甲,札甲,鳞甲皆可。此外,他们每人都要装备一面蒙皮盾牌和一支安装精铁矛头的长枪。”
“采购这些军需时,可以找曾做过骑士贴身男仆的安德里亚斯,他上过两年教会学校,也擅长跟那**诈的商人打交道。”
维尔纳伯爵拢共就武装了一百名军士,他那可是堂堂伯爵。
洛萨也不打算好高骛远,五十个,满够。
这已是绝大多数骑士都没法拥有的武装力量了。
“我和汉斯这段时间会受邀,前往高弗雷男爵的领地,这些事会全权交给你们两个负责,一定要把这件事办漂亮些。”
洛萨语气微顿,还是画了个饼:“这次事情如果办妥当,你们都能各领一队军士,担任军官。”
两人立刻面露激动之色。
“我们一定不会辜负大人的信任。”
洛萨微微颔首,拧眉思索着自己是否有忽略的事物要交代给这两人的。
此番深入敌境,他只打算带系统出品的四个扈从。
之所以说是四个,是因为他新获得的这次抽卡机会还没来得及使用。
“噢,对了,我回去后会教你们一些简单的练兵法,着重于使士兵令行禁止,你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决定是否采纳。”
他决定把军训的手段教给两人,队列训练,对于强化军队的纪律性,无论何时都是管用的。
当然也不排除有那么一丝男女之情。
和般若这样容貌的女子朝夕相处,如果没有一点男女之情,只可能是东帝国宫廷里的宦官。
芙琳吉拉脸上露出喜色,随即又板起脸,冷哼道:“区区一座小庄园,便能让你喜形于色了吗?”
“我当初,可是住在鲜血王庭的王宫里,那是由鲜血大君征集上万狼人劳役,花费整整三年才建成的。”
“耶路撒冷的王宫和它比起来,不过是个乡下小领主的农庄。”
般若淡淡地看着这一幕,脸上依旧没有露出任何情绪。
但洛萨还是满脸温和地对她笑了笑。
对于般若,他一直怀有特殊的感情,那是一起白手起家,朝夕相伴,聆听他心声的人,像是朋友,也像是亲人。
他感觉自己的确需要一件阿拉伯式的“库菲耶”宽松白袍,外加一条白色头巾。
耳畔,系统的提示音响起:你已激活并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