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吧,”韦恩拍了拍腰间的左轮手枪,“死不了。”
——他穿越过来的时候,这具身体已经和他的本杰明叔叔一样,都被匪帮的人用枪给打成了马蜂窝,还被专门补枪爆了头。
然后他是亲眼看着自己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起来的。
之后在他反杀匪帮的时候,肚子上又中了一枪。
痛还是非常痛的,这辈子都不想再挨第二枪。
但是怎么说呢,韦恩都还没来得及包扎,伤口就又已经自己长好了。
这就不太正常了。
至少在原版的“那个韦恩”十几年的记忆里,这绝不是这个世界该有的正常现象。
人被杀,就会死。
才是这个世界的常态。
要不是知道自己有“不死之身”,像他这么从心的一个人,
怎么敢在黑石镇这种治安混乱的地方,接任治安官的职位。
唔……
为了打枪,自己其实还是有可能会选择接任的……
但肯定不会像现在这么轻松。
打枪虽然很酷,但还是活着更重要。
不过要是有锁血挂的话,那就是双倍的快乐了。
感觉到自己今天的状态依然良好,周远满意地点点头,然后就转身往阳台的方向走。
……
超酷的好吗。
(??ˇ?ˇ?)
右手摸到左轮手枪的枪柄上,右膝微曲,上身后仰,接着胯部一顶,手腕一抬,枪口就已经对准了镜子里的自己。
慢一点也没关系,下辈子记得长点心就行。
周远继承了这具身体原主的肌肉记忆,比一般的快枪手还要更厉害一点,状态好的时候,从准备完毕到开枪,半秒都不到。
而且准度奇佳,一枪一个小朋友。
还凑合吧。
除了长相之外,周远对环境的改变也还有点不习惯。
这個世界如今还处于蒸汽时代的前中期,这里又是新大陆旷野边缘的一个拓荒小镇。
通常在西部能被称为“快抢手”的人,完成这一套动作的时间,都在一秒钟以内。
在正式对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