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不行回来当个领主挺好的……
信件的最后,是一张安苏银行的支票,时间有点久了,票票都已经泛黄。
上面的数额让米纳倒吸口气,竟然比他一年的生活费还要多上许多。
这笔钱,足够他买一只像样的魔宠了。
「知道你最近用钱,没用了尽管和妈说,不要去借贷……」
米纳闭上了眼睛,狠狠的给了自己一拳。
想起那个自己曾经为了个垃圾绿茶,花光了几年的生活费不说,还月月找妈要钱。
简直就不是人。
去史莱姆那扣了团水洗洗脸。
米纳才坐下来。
这信件放了好多天了,是时候回一下了。
至于魔宠?
呵呵,又不差那么一天两天。
「……钱还够用,刚刚打完中级历练,换了不少结算奖金……」
「……暑假就不回去了,正好筹备白银之手,让老爸放心,爷爷的遗物年末必然带回去……」
「……上次说的那个小女友已经分了,不合适,一个人很爽不要担心……」
装入信封,烫上火漆
就准备投喂一只风信鹰。
忽然心中一动。
扒拉出安莎娜给他的通讯叶子。
输入魔力,发送了一条消息。
「帝都这边,有没有比较不错的染发膏,推荐一下。」
“我们进去吧。”
显然作为队长,金发凯撒并不喜欢提及米纳的话题。
拉特和米纳是同一届入学,米纳的魔力天赋出众,早早就突破了四阶魔力,比他的三阶魔力都早了快两年了。
这让他极为压抑。
所以当那天在迷宫里面,赛琳娜提出来那个建议的时候,他义无反顾的选择了跟票。
「米纳啊米纳,你也有今天。」
想想也是,一个只会做黑铁面包的生活法师,真的能叫天才吗?
怪不得就连赛琳娜都放弃你了。
要么去皇院进修,要么考个骑士团的编制。
去当迷宫冒险者实在是下下之选。
而「白银之手」和「灰烬之剑」两大相对自由的骑士团,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看着米纳黯然离队的背影的时候,那种感觉真的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