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地的主人呢?”李俊问道、
“巧了,这块地是村里的一个孤寡老人地,当时案发的时候这位老人已经还是多年卧床不起了,所以这块地基本上就是大队里谁有时间谁去帮一下,这一点之前也有过调查,基本上那个大队里家家户户都帮过。”
“那你觉得应该怎么查,我看了这上面显示因为无法确定受害人身份,所以这个案子才被挂起来的,如果我们也无法确定受害人身份呢,这个问题是回避不了的。”王强合上卷宗问道。
“我们再来看尸体,尸检报告显示受害人是后脑颅骨粉碎性骨折,凶器是那把铁锹,那问题又来了,我不相信他是先活生生地把人脸拍烂了,然后再把尸体翻过来,朝着后脑勺再来一下,没必要这么麻烦吧,正常的顺序是不是先趁其不备拍死,然后拍脸,是不是这个道理?”
“嗯,有道理。”
“我知道啊,可是这个案子完全不需要再去确定性质了啊。”
“什么意思?”
“对,这个上面法医鉴定的死亡时间是十五到二十个小时,也就是说受害人应该是在7月13日的下午6点到晚上的11点之间死的。”
“对,这就带来了第一个问题,这么晚他去地里干什么,那个卷宗里面有几个询问笔录,农村玉米的浇水是根据大队的水泵站的打水时间来确定,笔录上显示水泵站的打水是一天隔一天的,而发现尸体的那天就是水泵站打水的日子,也就是说那天不存在到地里放水的说法。”
“什么问题?”
“为什么我们非要去查受害人呢?”
“你没有受害人怎么去通过他的社会关系确定案件的性质呢?”
唐天知道王强说的是实话,当初这个案子之所以搁浅,就是在受害人身份上,无法去查找受害人是谁,那就更不用谈受害人的社会关系了。
“我知道,当时之所以无法确定受害人关系,是因为尸体在,但是周边整个坝港乡没有失踪人口能和尸体相对应的,但是我这几天就一直在想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