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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按照大纪律例(1/3)

    “你说这是你妹妹和妹夫的房屋,可有凭证?”林鹏问道。

    “这,凭证在家里。”陈甡原本是想拉刘家坳的村民作证一下,就能吓退林鹏这个可恶的人,没想到他居然要凭证。

    凭证就是房契,虽说现在房屋破旧,可土地证明还是有的,俗称地契。

    地契上有土地的使用说明,如果是盖房子的用途的,那也就能说明房屋的归属权。

    然而,这地契刚刚被林鹏在县衙做了变更,也就是说房屋是林鹏的。

    “别怕,我们有这么多人证明,你是裴家的舅老爷,这房子是裴家的,说破天去你也是在自家打砸。”

    吴三鬼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他这话一说,表面上是为陈家站队,可是刘家坳的人听了,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呵呵,我一直发现我背后有人在哔哔,你是谁呀,哪里人士?”林鹏对吴三鬼的忍耐性是有限的,原本想将有限的精力投入无限的敲诈陈家的一笔钱。

    现在有人上赶着送钱,林鹏很乐意伸手掏兜。

    “按照大纪律例,为罪犯辩护开脱罪责者,该当何罪?”

    高阳转头问向众人,结果无人能答,就连一向打抱不平的刘八爷对这些,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受。

    “我来告诉你们,”林鹏看着众人,然后又看向吴三鬼,狠厉地一字一顿地说道:“诸证不言情,及译人作伪,致罪有出入者,证人减二等,译人与其同罪。”

    林鹏以前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古代的律法,当然,其中他最喜欢的是大明律,但是他刚才说的却是唐律。

    唐律相对大明律来说,温柔一些,最主要的是,他不懂大纪律法,他说这些纯属于忽悠人。

    反正我说的有理有据,你们人群中又没有懂的,我怎么说,你们就只能怎么听着。

    “不懂是吧,我简单地说一下,就是帮坏人辩护开脱的人,与犯罪的人是一样的罪名。”林鹏说完,笑呵呵地对着吴三鬼说道:“你等着一会赔钱吧。”

    吴三鬼是一个游手好闲的穷鬼,他只想傍陈家施舍一点,或者是浑水摸鱼,他哪里有钱跟别人后面混?

    “别胡说,我没有钱,再说这本来就是裴家的房子。”吴三鬼说着,往后退了退,转身朝着后面喊道:“喂,我说的对不对呀。”

    人群刚才听林鹏那么说,这会心里更没有底了,吴三鬼那么大声的一喊,无非就是让他们声援他。

    可帮助坏人就会和坏人同罪,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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