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一路的,路上正好经过饭店,放下肉便可以去医院。
可云天娇想到昨晚的事,还是不痛快,就不想和顾砚书一道走了。
顾砚书说着,便提着两个桶过去。
眼见锅底的火要灭了,云天娇只好先去添柴。
她其实挺喜欢他的手,又细又长,骨节分明,很好看也没什么粗茧。
在她看来,这手就应该开药方,拿手术刀才对。
干农活,有些糟遢了。
“我去提水,不比你快?”
这话说的像负气一般,可他是真心想帮忙的。
院里是有水井的,压几下,管子里就能出水。
可谁知她刚提起水桶,顾砚书就伸手接过了。
“我去打水。”
云天娇觑了他一眼,又把水桶提过来。
但顾砚书似乎不是这么想的。
被云天娇提过去的水桶,又被他夺了过来。
可云天娇却觉得,他既然跟了自己,她就不想让他干这些活了。
哪怕他自愿的,也不想他干。
她觉得这么做,已经很明显了,就是让他去烧水。
待在火边,总是要暖和一点的。
他成绩好,十几岁就去了市里读高中,后来又考上大学,接着实习,然后工作。
他就没什么机会干粗活。
如果不是结婚了,也许他也不得不扛起家庭的重担。
“谁要你打水了,去烧火!”
顾砚书看着的确人高马大的,其实他并没有干过多少农村的活。
虽说已经出了正月,可凌晨的天还是很冷的。
云天娇抱柴的时候,上面都有一层厚厚的霜。
见顾砚书过来,她皱了皱眉,从锅后起身拿了水桶准备再去打点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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