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整洁的小屋内,沈瑜墨刚刚起床,就在她推开门准备去洗脸的时候,就见二嫂子马晓丽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眼睛有点红肿。
“嫂子,你这眼是咋了,和我哥吵架了?”沈瑜墨回京后,和马晓丽很亲近,关心的问道。
马晓丽抬头道:“我才没时间和他吵架呢,是看昨天你拿来的几个稿子。”
“那一篇《当幸福来敲门》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我一口气看了两遍。”
程旭远结婚的时候,按说家里也应该安排上。
但是沈瑜墨三年感情培养的要求,让老程家干脆把三转一响给省了。
看来,是我太给你脸了!
程旭远一边解开腰带,一边道:“老兄啊,我这实在是家穷,买不起手表,不知道时间。”
孟德志听着这硬邦邦的怨怼,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这样吧,到时候我给你弄一张手表券。”
手表券很抢手的!
毕竟当时的年轻人,想要结婚,那就需要三转一响。
虽然晚上睡的比以前晚了不少,但是第二天程旭远还是准时醒了过来。
看着蒙蒙亮的天色,觉得肚子造反的程旭远,还是借着煤球炉带来的那一丝温暖,挣扎着起了床。
打开煤球炉的塞子,往印着两条红鲤鱼的搪瓷脸盘里倒了两缸子水,程旭远就朝着公厕走去!
被怼两句不要紧,要是小程不讲历史的话,那自己这一天都过不好。
所以他赶忙笑着道:“小程啊,只要伱将我给你的任务多写点,买手表也就是几个月的事情。”
我又没有让你等我。
你来这里让我给你讲万历十五年,一点报酬都没有,还怪我起床太晚。
挣钱虽然重要,但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哪!
生物钟这东西,真是一个奇特的玩意儿。
这位大侠几乎每次都准时在早晨蹲坑,每次都比程旭远早。
“小程,你来的可是越来越晚了,今天比昨天晚来了三分钟。”孟德志一边抽烟,一边晃了晃自己手上的梅花表。
我蹲坑来晚关你什么屁事!
虽然是迷迷瞪瞪,但是程旭远这次进厕所,第一时间并没有走向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