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词讼断狱,阴司地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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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词讼断狱,阴司地府(4/4)

    一般情况下,词讼案件归县丞受理、审判。

    县令虽然是一方父母官,却并不受理任何案件,主要职责是管理一方水土、治理民生。

    



    只有出了人命,或是致人重伤、残疾等断狱案例,才可能会上报监察院,让那边派人过来审查。

    年长日久下来,捕快与监察院之间自然少不了摩擦。

    地方捕快定下的铁案,监察院随时都可能翻案,而捕快认定的凶手,也可能被监察院所包庇。



    幽县设立的监察院督查、承办附近四座城池的断狱案例,正常情况下是忙不过来的。

    所以一般小型的断狱案件...都由当地总捕头查探、审理,最后将案件总结报告递交监察院,由监察使负责审核、结案。

    



    尽管铁棠决定提前通知监察使到场,但该他做的事同样半分少不得。

    事实上铁棠身为运城总捕头,搜罗罪证、捉拿真凶都是份内之事,只有等他把一切前提事务做好,才轮到县丞或者监察使开堂审案。

    通常案件分为民事、刑事案件,在这方世界被称为词讼与断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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