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亦鸣笑着回了一句:“只不过这个价格在我身上并不适用。”
这样说着,苏亦鸣回了李蒹蒹一条微讯:
“两种方式:
一,歌曲版权人不变,歌曲授权给赵女士唱,价格100万;
二,歌曲版权人加上赵女士的名字,价格300万,我从赵女士的歌曲收益中,抽取50%的利润。
李女士,你选吧!”
二选一!
选第一种,赵歆淇就是个妥妥的歌唱工具人,歌曲只是过一过嗓子,所有版权收益都归苏亦鸣所有。
选第二种,赵歆淇依旧是个歌唱工具人,但是收益能拿到一半,另外一半依旧归苏亦鸣所有。
歌手或者公司,从版权人手中以低价买到歌曲共创权,在歌手或者公司的歌曲获利中,原版权人可以分走一定利润。
不过,只有金牌词曲创作者,才能和公司或者歌手,签定版权分成合同。
歌曲的版权收益一般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版权买断,顾名思义,就是歌手或者公司,把歌曲从版权人手中买走。
一次付款,终生受益!
苏亦鸣和宋钶签的就是版权授权合同。
其实他和央视之间也是版权授权,只不过没收钱而已。
最后一种就是版权分成了。
否则的话,也不会有这三条微讯好友申请了!
当然,赵歆淇和柳依依之间的关系,和这件事没一毛钱关系。
送上门的生意,为什么不要?
第二种是版权授权,版权人把歌曲的演唱权,授权给歌手或者公司演唱,收取授权费。
多次付款,主要走量!
李蒹蒹不愧是经纪人,先是自我介绍,然后商业吹捧,再之后就提出请求,条理还挺清晰。
苏亦鸣想了想,只回了8个字:“购买版权方式,价格?”
更因为赵歆淇是柳依依最好的姐妹!
当然,就像江长清不知道苏亦鸣的前妻是柳依依一样,赵歆淇同样不清楚柳依依的前夫是苏亦鸣。
李蒹蒹:“苏老师您好,我是欢歆娱乐的总经理,同时也是赵歆淇的经纪人,李蒹蒹。
您创作的那几首歌,都有金牌词曲的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