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登龙虎山(上)(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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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登龙虎山(上)(2/6)

    看着手上这半部五雷法,虽为阴五雷,但对于林坚而言却无伤大雅。

    他早已成家立业,也有自己的道观,这阴五雷到自己手中也算相得益彰,至于张恩溥,他倒是想给阳五雷,奈何自小锦衣玉食,早早就破了身,想学都没法学。

    这或许也是他嫉妒张之维的一个原因。

    “想让我怎么做。”

    “之前传信于王一,让他在约定之日登门龙虎山,说清来龙去脉,到时龙虎山作为玄门魁首自然会给出他一个态度,算算时间,也就是后天。这点师兄你说的对,态度龙虎山自然是要给的,但他王一却不能出现在龙虎山,师兄,你明白吗?”

    “如此便可?”

    “如此便可,师兄,今时不同往日,如今这国府那位可是个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的主,咱道门想要存续下去,总得递上一份投名状,日后道门可全仰仗你我今日之举了。”

    看着手里这部阴五雷,想着当初私下中与张之维切磋落败的场景,林坚也将阴五雷修行之法收入囊中,并给了张恩溥答复。

    “后天,我会拦住他,之后你怎么做,我就不管了。”

    “师兄只管放手施为,剩余之事交于我便是。”

    两人之间交谈所说的投名状,也牵扯到眼下国府颁布的一道法令。

    这道法令是针对佛道两家的,关于庙宇存废的标准令。

    看似挺好,其实就跟国府颁布的禁烟法令一样。

    不过是用来谋取土地的借口罢了。

    《标准令》规定,只有两类神祠可以保留。

    一是先哲类,像三皇五帝,孔孟之类等,二是宗教类,凡神道设教,宗旨纯正,能受一般民众之信仰者,如释迦牟尼,弥勒,地藏王,观世音等,其余统统拆毁,另做他用。

    这一道法令,下来,佛教那边冲击不大,毕竟佛庙供的就这么几位,如来,观音,弥勒这些,都是香火鼎盛的,完全合乎标准。

    但是道门就难受了,土地,城隍这些的,都遭了殃,也给了那些军阀豪强巧取豪夺的借口。

    看上哪家道观了,上来就直接宣读这条法令,直接就说你这家道观,这座庙不符合标准,现在我代表国府将其征收,另做他用,你们找别处凉快修行去。

    像作为道教祖庭的龙虎山天师府,茅山,终南全真,武当基本都是首当其冲的。

    全真和武当张恩溥管不着,但正一一脉,自己要是能拿捏住了,以此做文章,给国府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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