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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投案(1/4)

    杜学兵作为镇经管站站长,是案情发生前夜的酒局召集人,看着萧良醉酒后睡到何红家里,他也做了很多不利萧良的供述。

    县公安局已经立案了,袁文海是经办人,他与隋婧借派出所的审讯室,对投案自首的嫌疑人进行初步审讯,同时将当事人、证人都找过来进一步核实之前所做的笔录,都是理所当然之事。

    要不然,还是要将当事人、证人传唤到县公安局重新做笔录。

    …………

    …………

    “我是被冤枉的。那天我再次审计了南亭村委及果汁厂的账,原本要回镇上,是杜学兵临时赶过来,硬拉着在村里喝酒,肖裕军、何红陪同,我推辞不了。杜学兵、肖裕军轮番灌我酒,我酒量不行,被他们灌了一斤多白酒,之后发生什么事就全然不知,醒过来时,就发现何红躺在身边。这些在派出所之前做的笔录里都有,我醒过来就推开何红,穿好衣衫要离开何红家,没想到肖裕军早守在院子外,逮住我就拳打脚踢,就说我强奸何红……”

    “你既然认为自己是冤枉的,为何要从车祸现场逃走?”

    “可能是怕何红与肖裕军陷害我,自己又没有办法说清楚,也可能是车祸发生后,我脑子一热,就跑了。当时我脑子很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逃跑。不过,我在隔壁镇躲了三四天,渐渐想明白过来了,逃避不是办法,就跑回云社投案自首来了。”

    “你将你这几天逃跑、躲藏以及如何找到袁队长投案自首的经过,详细说一遍。”

    “我当夜翻过宿云山,到宿城镇西搭车回到东洲市里,打电话到家里,知道隋警官你在我家里等着。我不想我爸妈看到我被警察带走的样子,就谎称人在云社,当时是真想回到云社找隋警官你投案自首,不是骗隋警官你。不过,在回云社的路上,我又犹豫了,怕问题说不清楚,就临时改道去了宿城镇,在街口的云青旅馆住了下来。之后想想又不甘心,想回云社找被陷害的证据,左思右想,最后还是鼓足勇气找袁队长、隋警官投案自首……”

    “你要为你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任。你看看笔录,要是没有问题,你在每一页上都签上字。”

    隋婧将笔录递给萧良,看着他戴着手铐艰难的翻看笔录,在确认无误后,才接过钢笔在每一页笔录上都签好字。

    何红、肖裕军以及杜学兵等人也相继被传唤到派出所,核实他们之前所做的笔录,都是大同小异,没有太大的区别,甚至他们有时间进一步串供,说辞更为严谨。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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