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清也很懂事,知道有事要求别人,忙着去泡水。
王天华忙说:“不用,不用,我有杯子。”
王天华发现自己的失态,忙着收回目光,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八斤呀,想不到士别三日,真的要刮目相看!你是如何从钱博的手里拿到这一块地的?还弄这么多的钱来,修这么大的房子。”
“虽然,只有一层,但是,至少也花去几千吧?”
“哪里,哪里?在农村修房子,不比在城里,花不了几个钱的,也就是几百块的事情,全靠乡亲们帮忙。”郑八斤不想提用良田换地的事情。
一件小事,都会被他笔下生花!
万一弄个什么震惊,这小子一夜暴富!这小子突然换了个最强大脑……那自己还没有完全站住脚,就成了名人。
俗话说得好,人怕出名猪怕壮,剃掉猪毛转人生!
但是,又觉得奇怪,明明修了几百平米的厂房,还住一间小房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厕所。
在王老师的记忆之中,放假之前,还是一块空地,据说是钱博家的,为何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成了郑八斤所有?
反正闲着无事,就奇怪地过来,串一下门。
并不是说这个王天华会和其他人一样的见识,嘲笑他没眼光,把良田败了,换块种不出庄稼的废地,而是担心这个人发现自己突然变得精明起来,把自己当成怪人。
前世和今生,最怕的就是这些文化人,特别是作家,人家爱看什么,他就写什么。
他有足够的信心,从来不担心别人挖自己的墙脚。
郑八斤干咳了一声,介绍道:“这位是王老师,这是我的妻子。”
外地的老师提前一天到校,突然看到了校门旁边多出一间大大的厂房,还有一间小得可怜的房子,不觉有些奇怪。
一打听,才知道是郑八斤这个烂酒鬼,像是成了暴发户。
这是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好像并没有结婚,样子也长得不错。
但是,郑八斤认为,他只比自己差那么一点点。
自然也不担心,反而高兴,有人看好清清,说明自己的眼光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