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个很有才华的青年看大门,这算啥事啊。
“董主编,不委屈,不过我有个小小的要求”方明华又说道。
“什么要求?”
“我能不能到社里的图书室借点书看?”
“哦,这个我差点忘了。没问题!明天我就给图书室的张秀芳说,你可以随意借书!”
“那就太谢谢你!”
最后,董墨走了。
方明华靠在椅子上,哼着歌。
开始他挺羡慕编辑部工作的,但看到一个个整天加班忙的像狗一样,顿时没了兴趣。
在这上班摸鱼不好吗?三班倒工作清闲,
干嘛跑到编辑部当个小编,而且还是那种没编制的!
不过董墨这个人很不错,表面上看上去冷冰冰的实际是个热心肠。
这首小诗在《延河》10月份诗歌专栏如期发表,方明华也赶了个时髦,给自己取了个笔名——明华。
同时领了三块钱的稿费。
干了几个月的杂志社的门卫他也知道诗歌稿酬价格——一行一元钱。
为此,他还专门请张宝福到十字路口的老马家泡馍馆吃了一碗羊肉泡馍。
5毛一碗,一个馍5分钱外加2两粮票。
方明华的生活并没有发表一首小诗发生多大变化,依旧看着大门,平时没事的就看书,有了董墨的一句话,去杂志社图书室借书就方便许多。
《红与黑》《巴黎圣母院》.....当然还有国内作家小说《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班主任》.....
当然生活还是有了些许变化。
杂志社的人进进出出的,好多人都和他主动打招呼,不像以前那个小透明。
等董墨走后,一直没吭气的张宝福才急忙解释道:“明华哥,昨天有个文学青年又要硬闯去找编辑,我就拿这首诗吓唬住了他,结果让董主编看到,就问我是谁写的,我就说了你的名字,还没来得及给你说,人家就来找你了。”
“没什么。”方明华笑着说道:“你赶紧下班吧。”
“小张同志说是你写的,我有点不信,现在听你这么一说我相信里,风格如出一辙啊。
是吗?
好像是。
这個时候怎么不同意?
方明华同意了。
董墨兴冲冲走了,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