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路鸣泽:交吗?(3/5)
底色 字色 字号

第四十一章 路鸣泽:交吗?(3/5)

一句话就是作为雇佣兵要有职业操守,生与死本来就是签订好的契约内容之一,因为畏惧死亡就放弃任务,那是雇佣兵失格。

    路明非不以为然,但很快他就发现为何这个夜之城会流行这种说法。

    因为在这个城市,死亡是司空见惯的。

    生命和金钱,米饭,饮用水没有区别,随时都可能失去,失去了也不可惜...相对来说?

    来当雇佣兵的人都怀抱着梦想和希望,渴望燃烧自我,像路明非这样为了伙伴而甘愿送死的有,孤身一人对抗公司最终抱着理想溺死的有,更多的是默默无闻死在枪林弹雨之下的人。

    或许在死亡之时他们会恐惧和后悔,但直到黑暗来临之前,他们都怀抱着一种信念————

    【死亡不过是最后的辉煌】

    但是,路明非本以为自己绝对不会成为这样的人的....

    “为什么我会选择当诱饵引开敌人啊.....”

    少年喃喃自语道。

    他其实很快就得出答案了。

    抬起枪械的右手已经开始高频颤抖,路明非咬牙用左手抓住右手手腕,强行将其稳住。

    他觉得自己累得像是跋涉了几百里的朝圣者,恍惚间,他想起来以前自己趴在课桌上的白日梦。

    他幻想着也许下一秒就会有一架直升机降落在学校的草坪上,一群黑衣墨镜男冲下来,在他的面前一字排开。

    其中一人上前单膝跪地,‘路明非先生,我们真的有十万火急的事情,需要你立刻跟我们走一趟。

    他一次,又一次幻想这些,而他渴望的不是别的,只是那些同班同学看着自己的时候那羡慕的眼神。

    是的。

    路明非选择背对丽贝卡等人来当诱饵,不是因为他有自杀倾向,不是因为他义薄云天,没有任何深刻的哲学心理,没有多余的逻辑算计——

    他只是觉得.....这样很酷。

    “超金属,酷毙了...”路明非捂着疼的龇牙咧嘴的伤口,嘶声说道。

    他想当一次会对伙伴说‘你们先走,我殿后’的英雄,只是因为这样很酷!

    路明非样衰了一辈子,来到这个夜之城也是丢脸了好几次,所以他想要偶尔酷一下,要是能在大卫他们面前耍帅就更好。

    【做得好,明非】

    这种话以前没人对他说的。

    只是因为大卫,丽贝卡,露西等人会对他说这句话,所以他才想要回报那微不

本章第3页/共5页,点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书页 下一页 加入书签

设置

字体大小

日点击榜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