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瞬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金致远基本符合她对凶手所有推断的缘故,陈韶脑子里瞬间闪过了‘金’字。
全字再两点就是金字。
如果凶手当真是金致远,留一个金字指向未免太过明显,干脆减两笔……
陈韶赶紧摇一摇头,将这个想法给压了下去。
查案是以证据指认凶手,而不是用凶手去反推证据。
将不合适的想法抛开后,陈韶再看纸上的‘全’字,很快又发现了问题。
纸上的‘全’字用的是血,这个并不意外,但写的位置在纸的左侧,甚至是在纸左侧的边缘,这就有问题了。
长七十寸左右,宽五十寸左右的纸,哪里都可以写下这个字,为何偏偏要写在左侧边缘呢?
将纸翻过来,看到纸后晕染着的血迹,陈韶心中一动,又立刻将纸翻回来。
正面除了那个‘全’外,并没有沾染上别的血迹,那岂不是说凶手是写完了这个‘全’字后,才……
陈韶拍一拍额头,案卷上只写了纸在桌子上,但在哪个位置却没有写,而她竟然也忘记问了!
明日得问清楚。
另外,还得再去孙家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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