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克明显就不行了,处理人类本身的事物他都不甚理解,更何况人类还搞出了许多、、,以及,多数情况下,拥有超级大脑的克拉克总是表现的像个十足的莽夫,可能是因为大多数时候,他都只能也必须是个莽夫才行。
这些拷问、栽赃、暗杀、嫁祸……都由罗兰来做,反正他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而真正的救死扶伤,挽黎民于水火的事情,还是克拉克做的更好一些。
反正,他穿着的是罗兰的衣服,扮成的是罗兰的样子,罗兰还白得一个好名声呢~
于是,继和之后,罗兰得到了自己第三个称号:。
“凭什么啊!这不科学!”
罗兰自己当然是既不理解也不支持的,虽然做好事的的确不是我,但是克拉克可是一直打着我的名号去做的!
你们凭什么这么说我!凭什么看我的病例!
本来他还指望着这手无心插柳的操作能给自己挣得一份名声,在以后与接触的时候,没准儿能借到一份力,把好感度刷一刷。
结果呢,就这?
疯罗兰?这是什么正面人物么!
罗兰觉得,自己有必要教导哥谭人民一下,什么叫理智且客观的称赞,在克拉克劝说无果之后,罗兰气冲冲的杀入雨夜之中,半小时后像遭了瘟的小鸡仔一样湿漉漉的就回来了,雨伞丢了都不知道。
“其实吧……他们说的也未尝不对。”
罗兰的确是出去“调查”了一番,当然,他所说的调查就是随机找路人揪着人家的脖领子问的事情。
嘿,还的确让他给问到了。
原因就在他自己身上。
克拉克以罗兰二号的形象在哥谭各种做好人好事,的确狠狠的给罗兰本尊刷了一波名声,但……
“……那个罗兰是个疯子!前半夜刚刚在萨维斯的地盘把他打死,后半夜就去码头帮忙拉大船。
杜卡宾的面包店失火后,那个罗兰冲进火海救了他一家,第二天杜卡宾在公园的树荫处看见罗兰激动的冲上去拥抱他,被罗兰一个背摔放倒在地!
他能为一只在树上下不来的猫而停留,也会当街抢小孩的冰激凌吃。
能面对持枪劫匪甘愿去做人质,也会在第二次遇到相同状况时怒骂路人:你让我上,你怎么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