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稀疏的头发打理完毕,面无表情的照着镜子时,尼尔森觉得自己很像一个真正的大人物。
可这些只是大人物的表象,他解决的也只是表面问题。
人手不够,这是极速扩张带来的第一个问题,这个他已经在解决了,无非是多花些钱而已,夜晚游荡在公园的粉仔、骑着摩托张扬武力的机车族、监狱门口接人的大巴上……
只要愿意花钱,哥谭不缺人,他就不会缺人。
只是他还是缺少人才。
即便是在地下世界,行业之间也是存在鄙视链的,卖炮仗的和卖人薄荷的也许有话聊,抢银行的和抢警局的更是天然就亲近,但无论如何,他们都瞧不上尼尔森这种做皮肉生意的。
哥谭缺人才么?其实不缺,阿卡姆比监狱还人才济济。
招揽不到啊。
手下跟了他最久的人固然忠心可嘉,但是行事思想还是当初站在街边给人塞小卡片的那一套,完全跟不上他这个新晋大佬的高度。
尼尔森当然是有野心的。
既然能从一个皮条客在短短十几天的时间迅速发展为一个垄断东区所有皮肉生意的地下大佬,为什么不能往更高处看一看呢。
去做人薄荷?去做军火?
不。
尼尔森觉得,自己已经有资格去争一下哥谭地下势力的霸主地位了。
法尔科内已经死了啊,不是么!
那个位置现在是空悬着的,而尼尔森能够看得到它,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而且尼尔森也无比确信,有他这种想法的人一定还有很多。
那,坐上那把椅子的人,为什么不能是我呢,总要有人去做那把椅子的。
还是那句话,现在离那把椅子最近的,是企鹅人,呵,听听这个外号,企鹅人,他就是个臭洗脏钱的。
仅此而已。
“所以,还是需要人才啊,只有手下有能力的人够多,我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把其他人一个一个都干掉,把他们的势力也都吞下!
唔……既然这样的话,找人……”
走回那个还有些陌生的新房子,尼尔森自语到:“……还是应该去阿卡姆才对!”
这样想着,尼尔森走进家门,脱掉那身让他不舒服的定制西装,随手扔在地上,向酒柜走去。
“嗯?”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