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常玲真的算不上聪明,比起这个时代的大多人,她不但占有时间上的优势,还占有重生的优势。在前世她可是上过大学的,这样以来,就不知比现在这个时代的学生多学了多少年,能考上大学真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儿。
常婆子没有拿回来女儿想要的东西,自然是不甘心的,回到家看见大孙子,于是就把碗递给常弘。
“去上你四婶那买菜去!”
“钱呢?奶奶,要不我背过去粮食也行,我看很多人都是拿粮食去换的。”
“你怎么那么实诚呢?你去了,你婶儿还会要你的钱!你把碗一给她,她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常婆子这话说的当真是不要脸皮了。
“我不去,别人家都在笑话我们一大家人吃白食,我四婶儿也不容易,她是帮人家干活的,那又不是她自己的。”常弘今年十二岁,虽然憨,但是基本的礼仪廉耻还是有一些的。
常婆子不知道自己怎么养出了这样一个不贴心的孙子,不情愿的去了屋里,拿了一个小口袋装了四五斤的新麦,然后递给了常弘。
“这样总行了吧,快去快回,别耽误你姑进城。”
常弘背上麦子一溜烟的跑出了门,然后见到许芳华就是一阵诉苦,说昨日的卤菜,他们非但没有吃上还被小姑打了一顿,最后他们只沾了一些汤水吃,小姑一个人把那碗菜全都吃了。
那可是满满一碗菜呀,难道常玲不嫌味道咸吗?这个常玲,一般人都做不出来她那样的事儿。
为了抚慰常弘兄弟俩昨日受伤的心灵,许芳华又从自己账上切了半斤猪肝给他。
回去的路上常弘一直咧着嘴笑个不停,有人就问他笑啥呢?
常弘炫耀的说,四婶儿心疼他昨天没吃上肉,今天特意给他和弟弟切了猪肝,他四婶是世界上最好最善良的人。
昨天晚上,秦嫂子端给常婆子一家那一大碗菜,可是不少人见了,他们兄弟怎么可能没吃上肉呢?有好事儿的人就问,为啥没吃上。
常弘一脸厌恶的说,都给小姑了!
这下好了,常玲贪吃的名声就这样传了出去,以后谁家娶媳妇可都要避着她了。
拿到了卤菜,常玲就按照自己的计划准备进城了,但是这么热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