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4章 趁人之危,非君子所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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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4章 趁人之危,非君子所为(2/3)

身上。赵慕箫翻了翻眼皮,白了赵顺一眼,问道:“给了她衣服,好让她立即跑路吗?”

    赵顺这才恍然大悟,“哦”了一声:“小的明白了。侯爷这招,高!”他朝赵慕箫竖了个大拇指。夸完,他立即垂下头,在心里替那位苦命的苏姑娘唉声叹气。

    唉,苏姑娘啊,您这是刚出狼窝又入虎穴啊!

    “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订婚,而卑幼自娶妻,已成者,婚如法;未成者,从尊长。”

    也就是说,子女未取得家长同意,自行成立了婚姻关系的,大宣法律是予以认可的。

    外祖父常说,“易人之心,难矣;而欲以怀救赎之罪念,兼拯且变其人,更是难上加难,终将化为泡影。与其于废墟之上重建家园,莫若另觅新地,重起炉灶。自救者,方能得人之救。”

    如今苏府是宋晴掌家,父亲并不过问府中之事,苏眠眠和赵元璟又狼狈为奸,外祖父年事已高,她不想他老人家因为自己的事无端气出病来,兄长再有心护她,也没办法左右她的婚事。

    苏家没法待了,国公府她更不能嫁,她得另觅新地,以期自救。

    前世,她从外祖家回到苏府时,宋晴对她颇为热情,她也以为对方是个良善之人,再加上她与赵元璟的婚事是父亲来同她说的,她心里虽然不情愿,可还是没有忤逆父亲的意思,同意了下来。

    重活一世,她明白了父亲心中眼中只有宋晴和她的女儿苏眠眠,自然也不必再考虑父亲的感受了。

    《大宣律·户婚》虽然规定了父母在子女不可分户,但也陈述了女子不必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赵慕箫瞥了一眼窗外的天色,已是天光大亮,想着还有事情要办,他赤足下床,背对着苏知鹊边穿衣边说道,“苏姑娘不必介怀,爷是闭着眼睛为姑娘沐浴更衣的,不该看的地方,一眼也没看。”

    “可你摸我了!”苏知鹊脱口而出,话音刚落,她的脸已经红到了耳根子处。

    赵慕箫唇角的笑意越扩越大。

    大宣极重孝道,根据《大宣律·户婚》的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这意味着如果祖父母或父母还在世,子孙却要求另立门户或私自储蓄财产,将受到三年劳役的惩罚。

    所以说,苏知鹊自己单独分户是不可能的了。可她更不想让娘亲的嫁妆被苏家的人吃干抹净,目前比较可行的法子就是带着娘亲的嫁妆嫁出去。

    “砸了!”赵慕箫说完,大踏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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