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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是情人节的前一夜,主管带着餐厅里的人抓到了一个纵火犯,马昭迪看着他的脸,觉得有点眼熟。
“***,新来哥谭才几天啊?就敢来我们餐厅放火,活腻了?”
然而对方只是冷笑。
“那边那个戴眼镜的,对,就是你,你当时敢坏我的事——我记住你了,我们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谁管你那么多!拿来吧!”
邦邦
反正我的同事们也都是这样,只在为自己说话的时候滔滔不绝,所以我融入了他们,成了沉默的大多数人,只敢在无人追查的那个世界里发几句牢骚。因为我知道,醒来以后,我还要接着面对自己的生活——或者今天的砖有点烫手,或者明天的外卖有点堵车。生活其实不太容易,我最后还是窝回了家里,开始写我的小破文。
我躲惯了。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很庆幸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这样就没有资格为了别人的不幸悲伤——这样的不幸,我见得太多了。
可是自打我来了哥谭以后,发现这里尽是些让人悲伤的事,自从我到了这座城市以后,才发现原来有些事还是不太好忍,自己也没想象中那么能忍。
是我德行太高了吗?
“先生,请不要,这个不值什么钱,是我母亲亲手给我缝的......”
“好,好,别开枪,求你别开枪......”
“吱——”
马昭迪一脚将汽车刹在路边,叹了口气。
“还有你的钱包!快!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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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的生活明明不是这样的,我原来应该是被莫名其妙的世界打磨得光滑圆润,滑不留手;循规蹈矩,小心翼翼,明哲保身——跟谁也无法成为朋友,也跟谁都无法成为敌人,我没有必要在每一件事上展现自己的观点,因为那总会惹怒一些喜欢展现观点的人,我实在没力气也不喜欢争吵,于是我就被误会成了没有观点。
马昭迪这么想着,眼睛呆呆地盯着汽车的车门。
“先生,不要,请别......”
“少废话,把你的那条项链给我!”
在哥谭这样的罪恶之城,同时拥有这样灵敏的感官和一副正常人的良心是一件比较折磨的事情,他每次上班下班,或者在空余的外出时间总能察觉到一些罪案的发生——就如同此刻一样。
“马昭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