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元旦夜到1月5日的整个白天,对于刑警来说,整个是一个失望的时间段。唯一感觉明显可查的线索是车牌号尾数为1917的沙漠王子吉普车。交警部门网上查询得出的结果是没有结果,全市所有尾数为1917的车子中没有沙漠王子。这又出现了两个可能:一是沙漠王子的车牌是伪造的;二是此车是外地来的。显然,要查清这辆沙漠王子的难度也很大。
田春达只是笑了笑,没有多说话。他也知道坐在面前的这个仪表清雅、穿戴华丽的女人是南山市著名的江城广告传媒公司的董事长兼总裁。
田春达在刘玉离开湖畔酒楼的时候给了她一张名片,也要了她的一张名片。
刘玉临走时对文水清说:“都怪你,要不是你拉着马志强说那么多话,我就不会遇上这麻烦事了,我最不喜欢跟警察打交道。”
凶手一枪准确地击中了死者的心脏,所以他倒地的时候就已毙命。死者在现场死亡的姿态是右手揣在左侧的怀里。法医解开他的皮夹克外衣才发现他手上紧紧握着一支“64”式****的枪把,枪中的子弹是上了膛的。也就是说他怀中的手枪是处在临战状态,他是在将手伸到怀里准备掏枪还没有掏出来的时候被对手一枪击毙,由此可见凶手是身手极为敏捷的人。
受害的女性没有死,但一直处在昏迷状态,子弹打穿了她的右肺,距心脏只有几毫米。从目击者刘玉反映的情况看,凶手一开始并没有杀她的意图,凶手是在逃跑的时候因为她不断地叫喊才回头朝她开了一枪,因此,这一枪的意义并非有意谋杀而是让她住口。由此可见,凶手作案的目标是很明确的,就是男性死者本人。尽快弄清受害人身份的希望就是她尽快醒来。女性受害人也属于美女级的,身高在一米七四左右,加上穿着高跟鞋,在直立的情况下就与男性受害人的身高差不多了。这样的一男一女走在一起,绝对的精品级的搭配,无怪乎刘玉会那样形容他们。
第一拨警察赶到后,立即对案发现场的街道进行了封锁,刘玉是开车准备离开商业街时被执勤警察拦住的。与刘玉谈话的刑警叫田春达,南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