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呀!”韩亮也歪着头纳闷。仲芝把要举行同窗会的那一天完全忘掉,又买了同一天的入场券,这有可能吗?作为负责人的她,照理说是不应该忘记要举行同窗会的。她是不是为了把自己不在现场的证明,给旅馆里留下强烈的印象,才特意担任负责人呢?另一方面,她是不是也是为了把金武置于绝对被怀疑的地步,才把他安排在当夜一定能电话找到他的座位上?
两个人对仲芝抱着更大的怀疑出了旅馆。下一个要去的地方,是在北城区的一座公寓。仲芝的同学住在这里,据仲芝说,那一夜她就住在她家里。这个同学和一个新作曲家结了婚,她可证明仲芝不在作案现场。
今天是十月三十一日,行李寄存日期是二十七日。这说明,从董原死亡的二十九日到三十日,存放柜没有打开过。
“明白啦。现在请你打开吧。”韩亮刑警点了点头。管理员用万能-钥匙打开了物品存放柜。
警察想查证的是存放柜表示窗上的实际使用天数。在存放柜管理人的带领下,两人来到了仲芝说的那个存放柜前。她把钥匙丢失了,但还记得号码。这也可以说是一个奇怪的情况。
仲芝使用的存放柜是东口的118号。表示窗上显示的数字是“4”。
“这个数字表示行李已经存放了四天了,是不是?”
“如果在中途打开过存放柜,数字就要变成0了。”
“没有办法即使数字不变,又能打开柜子吗?”
“没有。首先,为什么要那样作呢?即便是在中途拿出拿进行李,也必须要交纳追加费。打开的时候,如果数字不消失,那客户就要吃亏啦。”
②董原、金武、仲芝三者的关系;
③向南光剧场的工作人员作调查;
④查出帮助金武修车的那个长途邮车的司机;
“不,是第五天。第一天数字不显示。这个数字表示要追加的存放费。使用者开始时先交一百元,使用日期超过两天以上,按窗上指示的日期数字交纳追加费,如果不如数把钱投进口内,就开不开锁。使用期限是五天,在使用期内不来把东西取走,就转移到仓库里保管。”
“表示使用日数的数字不变,在中途,比方说第三天或第四天,不能打开存放柜吗?”
刑警接到任务后,分头去进行调查。
刑警首先去了车站。从存放柜处领取行李的事,已经证得了仲芝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