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优渥的条件一说,还有安家费,除此之外,还需要动手杀人,酒馆内的众人纷纷领悟了这是什么工作。
“原来是要找雇佣兵啊!”
酒店老板一语道破天玑,酒馆内一些还没想到这一茬的男人们纷纷恍然大悟。
“哎,要卖命啊……我不行,家里还有老婆。”
“这个我觉得还可以,安家费能有五十银币啊,可以卖命了。”
哎,不是,不是雇佣兵,是向导啊。
小鬼当家有些着急了,就在他举起手,想要大声的解开这个误会。
一名穿着皮革衣服,约莫四十多岁,脸上带着刀疤,身体肉眼可见强壮的男人放下手中的啤酒杯,站了起来,用低沉沙哑的声音向小鬼当家做着自我介绍。
“我是卡洛斯,曾经是波西米亚帝国第三近卫军第七兵团第一营第一连队的掷弹兵。
我可以穿着板甲将一枚陶罐炸弹丢到十五米外,擅长肉搏,可以使用燧发枪、火绳枪。
也接受过野战炮的装填、发射训练,可以胜任炮手的职位。
除此之外,如果有反骑兵需要的话,我可以披着板甲手持长戟站在最前线……而我对工资的要求,是三十银币一个月,安家费也不能少。”
“恩?”
原本想说话的小鬼当家立刻被这个男人的话吸引住,特别是“掷弹兵”这个词一出来,他就立刻将“解开误会”抛之脑后。
掷弹兵?
精锐啊!
掷弹兵一词,来源于欧洲还是前装火枪时代时中能投掷手榴弹的步兵。
由于当时的手榴弹体积重量类似小型炮弹,因此需要在步兵当中挑选臂力过人的士兵才有办法投掷。
这些士兵在战斗中需要在己方战线的前面,顶着敌人打过来的弹雨推进到可以拼刺刀的距离,然后不慌,也不乱,用力向敌方投掷小型炮弹,用爆炸炸开敌方阵型。
因为极其近的距离,手榴弹的爆炸和敌人的集火,都能将掷弹兵击毙,导致这个兵种伤亡率极高。
这样恶劣的作战环境,让掷弹兵的挑选条件非常苛刻,强壮的躯体,过人的勇气,还有极高的荣誉感,都缺一不可。
以至于这个兵种是比骑兵还要珍贵的存在,相当于中国的陷阵和先登,是步兵精锐中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