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醒有些无奈。
母亲吴秀兰哪里都好,就是有点太善良了。
放在后世,善良的确很不错,可是在这个饭都吃不饱的年代,太善良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林醒笑着说道:“我们也不知道这羊羔是从哪个村子里跑出来的,这大兴安岭附近有很多村子,难不成我们还要一个一个去找啊?既然这羊羔被我撞见了,这就是天意,再说了,人家可能也不缺这么一只羊羔,咱们就别费这力气了,安心收下吧。”
林依依也跟着说道:“是啊娘,我都没吃过羊肉,我想吃羊肉,喝羊肉汤!”
见一双儿女都这样说,吴秀兰也有些动摇了,毕竟她也舍不得把这羊羔给还回去,吃不吃肉都是次要的,主要是这羊羔的皮毛很重要。
虽然她们现在已经有鹿皮衣服可以穿了,但是到了晚上还是会很冷,如果有这羊绒来做棉被,晚上睡觉的时候也不至于被冻的瑟瑟发抖了。
想了想后,吴秀兰同意了:“那好吧,羊羔我就留下来了,但是下不为例啊,别人家的东西,我们可不能随便拿,这可是不好的习惯!”
林醒笑着点点头,嘱咐道:“行,那您处理一下这羊羔吧,吃不了的肉就放在雪地里冻着,今天中午咱们就喝羊肉汤!”
吴秀兰带着林依依去厨房处理这羊羔了。
现在时间还早,林醒打算做下一件事,那就是加固一下自家这房子。
木料已经有了,缺的就是人手,要请人的话,就需要花钱,而林醒身上并没有钱。
其实这个年代,钱这个东西还是很少见的,一个村子里大家用来换物资的东西叫做工分,也就是靠工作来换取积分,然后用积分换取物资。
林醒全家都没有在公社里工作,自然手上也就没有什么工分了,不过林醒可以向公社捐献物资,用屋子来换取工分,然后用工分来请工人干活儿。
林醒来到了院子角落里,把雪地里的那些鹿肉给刨了出来,拿了十斤左右。
十斤肉已经不算少了,能兑换的工分也不少,应该足够请人帮他加固家里的房子了。
林醒跟吴秀兰和林依依打了招呼后,就提着鹿肉离开了家,朝着公社走去。
扁溪村的公社名字就叫做扁溪公社,位于村子最中心,负责管理公社的人叫赵仁义,人称赵大队长。
林醒来到公社的时候,就看到了公社里已经有很多人了,大家都挺忙的,手里都在干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