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吴秀兰是不允许他们两人进山的。
奈何林醒太倔了,偷偷摸摸就上山了,吴秀兰想拦也拦不住。
“我们能有啥事儿。”林醒笑着晃了晃手里的兔子:“您看,不仅没事,我们还打了一只肥兔子回来呢。”
“对啊对啊,哥可厉害了,做了个陷阱就抓了只兔子,我们今天有肉吃了!”林依依也开心的说道。
吴秀兰看都没看那兔子,嗔怪道:“以后可不准上山了听到没?要是遇到了危险怎么办?”
“行行行,知道啦知道啦。”林醒笑着摆摆手道:“妈,你先去弄兔子肉吧,依依这小丫头都快要馋的不行了。”
吴秀兰翻了个白眼,但也没啰嗦了,拿着兔子就进屋做饭去了。
而林醒则是拿着斧头,替吴秀兰劈那些没有劈完的柴。
林醒身体素质不错,一堆柴火一下子就劈完了,不过浑身出了一身的汗,再加上冷风一吹,真是直接冻进了骨头缝里。
林醒看着身上的粗布麻衣,思索着要不要弄点厚实点的衣服来穿了。
原身和父亲分家以后,几乎什么东西都没带出来,原来的那些棉衣也都留在了父亲那里。
但是林醒肯定是不会回父亲那里拿东西了。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自己做衣服了。
如今这个年代,想要做棉衣,那是需要布票的,而且每个人能领的布票都是有限的,林醒一家子今年的布已经领完了,领不到了。
不过,虽然领不到布,但是林醒可以用野生动物的皮毛做衣服,同样也没差。
要说最保暖的兽皮,那肯定就是袍子莫属了。
如今冬季的正是袍子活跃的季节,刚好可以打了袍子,吃它的肉,还用它的皮毛做衣服,一举两得。
林醒打定了主意,下次进山,有机会就去打几只袍子回来。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后,吴秀兰已经把兔子给弄好了。
一家子坐在屋子里,一大锅香喷喷的兔子肉放在桌子上,光是闻着都让人口齿生津。
“好香啊!这就是兔子肉呀!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块的肉呢!”林依依开心的说道。
以前跟父亲住在一起的时候,她倒是见父亲吃过肉。
不过原身家庭的经济状况也不是很好,一年到头也只能吃那么几次肉,而且每次也就那么一小碗而已。
这么一大盆肉,可谓是相当奢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