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这样说吧,我们手上没有确切的证据。单凭一把这样的小刀出现在杀人现场,就加以推测分析,没有证据,终究不能站得住脚。我还有一个发现,你想听吗?″黃确笑着说道。
“黄队,你也别兜着了,你知道我才到刑警队两三年,这样的案中案也是…“
“好。那个跟随胡普的人,并没有用尽全力把刀剌入他的背后。从法医的司法解剖报告看,小刀的刀刃长十五公分,仅仅剌入了体内七公分,恰好是细长的刀尖从肋骨穿过去,直达心脏,这是为什么?″
“你想说这个人没有想将他至于死地的想法,仅仅是出于激愤,只想教训他一下?“
“应该是这样的。如果换做是被打伤在地的唐第宗,他追上去时,应该是用右手直接全力把刀捅出去。伤口就不会倾斜。刀背是向上,剌入的深度不会那么浅。
而胡普背上的伤口有向右倾斜,明显是左手持刀,斜插进去,从两根肋骨间穿了过去,所以没有被肋骨卡住。″
“可我仍然想说,难道青云刑警队的人,都没有发现这些不合常规的地方?″
“唐第宗的口供你也看了,他回答的是,胡普来抢他的刀,记不清当时是用哪只手。只是慌乱之中,怕胡普抢过刀,就捅了过去。可经过检查,上面的手印是左手持刀。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你是说,唐第宗很熟悉这个人习惯使用左手?″
“对啊,如果当时刀子是插在背上没有拔下来,唐第宗一眼就可以判断出。就算是拔出来了,由于他早就看到这一场景,也会知道那个人用的是哪只手。“
“对啊,可如果有第二个人在现场,应该是留有脚印,痕迹检验却没有记录,这一点好像于情不合。“
“唐第宗的口供里不是说,他和胡普两人斗殴,被胡普打伤在地,有什么脚印不都被踩踏没了?当然,扩大搜索范围,也许会有发现。″
“难道孙大勇他们都疏忽了?″
“也不能这样说,十几年前的刑侦技术和手段,是不能和今日相提并论的。是有疏忽,但也和当时的检验鉴定技术的落后,有相当大的关系。再加上唐第宗当时的供词,和现场的痕迹检验,相去不远,这就不奇怪了。“
“黄队,不管怎么说,你是从看到唐第宗的档案时就有了这样的怀疑,也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去寻找唐第宗的,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