踌躇了好久后,抬起空茫无神的目光,注视着小丑。
她需要更进一步的指令,否则就会一直僵持、待在车外,小丑已经很熟悉这个发条木头人偶了,他身边的手下同样,从驾驶座上下来给她打开车门,把她抱上去。
车辆驶动了,向着上东区,那里有小丑布置好的一切,只等他计划中的各个主演登场。
小丑和她一起坐在后排,看也没看地直接把手杖丢到她怀里,一声闷响,好像磕到了她身上哪块骨头,但没关系,他们都不在意这个,他看着窗外,心情舒畅万分。
而鲍勃留在了小楼里,没叫他那就是不需要他,何况鲍勃自己也知道……他除了照顾小丑养的小女孩外没有任何别的价值,小丑没吩咐,他留在这里还好,而一旦跟上去、掺和进那些糟糕无比的事情里,那才代表他就快要完蛋。
在哥谭这座疯狂既混乱的城市中,有自知之明比别的都重要,也许鲍勃被小丑从人群中指出来是不幸,但现在这样的日子比之前更安稳些,小丑在打钱的事上也十分大方,从不克扣什么。
鲍勃站在门口,看着他照顾的孩子跟着小丑坐上同一辆车,只能祈祷今天过后她还能回来,让自己不至于失去这份工作。
而对小丑来说,他只是带上了个跟屁虫,‘跟上我’的指令没有被他亲口终止,她就一直会贯彻这条命令,当然了,小丑也测试过如果把她半路丢下或者自己消失去干别的事,这种情况下她会自己‘死机’。
即使小丑之前确认了她的意识有轻微复苏,但其根本还是追逐着死亡、还是那么糟糕,所以她有趣既无趣,而小丑只想给自己找乐子,因此她必须变得有趣,他会促成这一切的。
等他们到了目的地,小丑在一众小丑帮成员的簇拥下前往他的目的地,而没人在乎跌跌撞撞跟上来的小孩。
她走在人群最后,穿着极其单薄的睡衣,光脚踩在地面上,这可是十一月下旬,气温只有几到十几摄氏度,像她穿的那样绝对会感冒高烧,但没人敢多说一句话。
他们走进了一栋看起来荒废了有段时间的办公楼,一楼大厅里满是杂物,头顶也只有寥寥几个灯泡亮着,而在楼上,坏掉的灯泡和断的电线全被更换和重新接上,和周围许多建筑一样亮得堂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