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鬼仙庙”的香客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是被猛兽叼了去的这个说法,到底是求财者为了给自己壮胆而编出来的,还是在庙里布置竹筒放迷香的歹人故意传扬出去,好让人放下戒心,这还真不好说。
毕竟人的心思最难琢磨。
同样都是“万一”,在遇到好事的时候,就总觉着“万一”那个狗屎运就砸自己脑袋上了呢?
等到面对坏事时,又会想,都已经是“万一”的事了,哪会那么巧就被自己遇见。
主仆三人牵马进城,县城里已经很热闹了,本就在城内的小贩在路边摆起了摊子,街边的商铺也大都开门迎客,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还真不少。
祝余有些惊讶,东张西望,眼睛都有些不够用了。
陆卿比她高了一个头还多,跟着她的步调走,就多了几分闲庭信步的感觉。
“这县城从外面看并不起眼,没想到里面竟然这么热闹繁华!”祝余感叹。
“这一带方圆百里内,就只有这么一座县城,自然数这里最热闹。”陆卿回答。
祝余挑眉看他,低声问:“所以祭扫之后,我们实际上是朝着远离京城的方向又走了百余里?”
陆卿一脸坦然地回她一笑,不置可否,朝前面看了看,一指不远处一间食肆:“走吧,到那儿去,叫那边的厨子把这两只兔子烤了。”
想到前一天夜里那两个烧香求神的人提到的猛兽伤人,祝余跳下马背,若无其事朝那猎户跟前走了几步,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挑着的那些野兔。
符箓想要跟过去,被已经下了马的陆卿用手中折扇点在腰间,便没有动。
种植制作染料的花草牟利的事情她虽然没有见识过,但若是把花草换成种桑,那么她倒是熟得很。
不过她并没有吭声。
虽然成亲不过几日的功夫,祝余不敢说有多了解陆卿,但可以肯定的是,此人绝非外界口口相传的那个只识丝竹之乐的逍遥王。
和方才路上看到的萧条景象不同,这会儿太阳还没有升得多高,这县城的城门口就已经聚了不少人,他们大多推着车、挑着担,在城门外排起长队,等着查验过后好进城贩货。
祝余的视线落在了前头一个猎户模样的黑瘦汉子身上。
那猎户一身旧衣服,肩头挑着一根长木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