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Chapter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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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hapter7(3/6)

污渍应是丢弃前沾上的。

    无法比对脚印。

    环境太差了,地面各种凌乱足印叠在一起,无法辨析。

    雷斯垂德:“明天去雪茄店问问。这些奢侈品的购买者,店家都心里有数。凭着这片带尾巴的茄帽,说不定能查出它是哪个牌子的,然后查明是谁买的。”

    “您说得不错。”

    莫伦却提醒,“沃尔先生一个半月前从西非返回伦敦,那就不能排除雪茄也是从海外购买的。”

    雷斯垂德皱眉,那要如何在已有的推断上,再进一步缩小找人范围呢?

    莫伦遗憾如今的科技鉴定手段不够先进,无法对脚印、假胡须等劫匪相关物品进行详细检测。

    否则对假须沾染的化合物、矿物、微生物等做全面分析,有可能测出劫匪的行踪与哪些区域重合。

    现在只能用笨办法。

    莫伦提出一个方向,报出了萨米·沃尔的家庭住址与律所地址。

    “我认为主谋不是随机挑选的劫匪,他必须对被挑选者进行暗中观察,所以先排查沃尔先生频繁出没的区域。”

    雷斯垂德取出记事簿记了下来,“沃尔先生还有哪些常去场所?”

    “也查一查我家附近的清理工。”

    莫伦又想到一个地点,“「金融街电报公司」有一位电报员,乔治·史蒂文是沃尔先生的朋友。您也能查一查他家附近的情况。”

    莫伦建议:“请您尽量隐蔽调查,可以的话,不要惊动沃尔先生。万一劫匪收到消息后,仓皇逃出伦敦呢?”

    后半句没有说出来,免得吓到年轻警员。

    莫伦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

    连雪茄与仿真胡须这种贵价商品也使用了,主谋企图获得的“收益”该有高呢?在不容出错的情况下,未尝不会杀人灭口。

    不过,从露娜·伊迪的加料事件来看,沃尔隐于幕后似泥鳅难捉。

    就算他亲自指使某个人抢走手链,恐怕也不会在劫匪面前露出真容,劫匪也就不至于被灭口。

    雷斯垂德:“看来我们是在与时间赛跑,要在主谋察觉不对劲之前找到劫匪。”

    今天是11月2日,劫案是10月31日夜晚发生。

    时间拖得越久,对调查方越不利。不说证据、证人被毁,主谋起疑的可能性会增大。

    这事,棘手。

    别说找劫匪了,就连再找一个合适的帮手都难。

    雷斯垂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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