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子楼这时候分外安静,大人们上班,孩子们上学,不上班又不上学的占了少数,一些老人家聚在大门口纳凉说话,偶尔有人声和家具厂的电锯声传来,鸟鸣山更幽,初夏的太阳晒在脚边,有种岁月静好的美丽。
万云是做惯了农活儿的,手上有点子力气,针锥子一下一下戳进去,再把线头拉出来,做得很快。
周长城把身上大部分钱都放在万云那儿保管,让她该买的买,该吃的吃,自己为了省钱,早上抄小路去上班,天黑下班了,才舍得花两毛钱坐公交车回来,他个子高大,走路又疾又快,多备两双总是没错的。
大概是有了肌肤之亲,女人为男人做这些事,便显得更心甘情愿了些。
“哎哟,小万的手可真巧!”一个大嗓门在她头顶冒出来。
万云这突然的一叫,针锥子差点戳到手,抬头一看,又是潘老太,这金牙老太太!
“潘老太,您好啊。吃早饭了吗?”万云问了声好,手上的针线不停。
搬过来几天,也就跟潘老太熟悉些,其他的张家大哥,李家大姐,王家妹子都只是点头笑一笑,打个招呼,他们就上班去了。
“吃了吃了!早上吃的芝麻油蒸鸡蛋,香着呢!”潘老太倒不是故意炫耀,她就是单纯好吃,吃了什么好吃的都藏不住,见到谁都想说一说,整个筒子楼的人都知道她的性格。
万云心想,不愧是镶金牙的老太太,早上还能吃麻油鸡蛋,周长城把钱都交给她,她都不舍得每天给两人蒸个鸡蛋吃。
“小万,给你男人纳鞋底呢?”潘老太是自来熟,一点不客气地从万云屋里搬出另一张小矮凳,坐下看她的手艺,“嗯,针脚细密,跟我年轻时戳得一样好看。”
万云“噗嗤”一声笑出来,这潘老太,真有意思:“他上班站的时间长,平时走路也多,有时间就多给他做几双。”
“年轻人感情就是好。”潘老太有滋有味地赞道。
万云刚想回话,就听潘老太话头一转,她手指指了指眼前的草地:“小万,你想不想把这儿的杂草拔了好种菜?”
“...潘老太,您有什么想法?”万云果断地放下手中的针线,大眼睛盯着一脸福相的潘老太。
原来潘老太爱吃茄子和豆角,东郊本来也有农民挑了菜到家具厂附近来卖,但这一年多都没怎么来了,就是因为西郊那边有三百个拖家带口的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