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科举(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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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科举(3/3)

母有个约定呢,要考个功名回去。

    大明王朝,科举制度共分三级,分别是院试、乡试、会试。院试由州县组织安排,考试者为童生,一旦考中合格就会被授予‘生员’功名,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秀才’。乡试并非乡里的考试,而是由省统一考试,而且不是你想考就能考,而是每三年才有一次,一般在八月,由省出题,名额有限,参考者必须是‘生员’,而一旦过关的人就会被授予‘举人’功名,一旦获得‘举人’功名,那么就具备做官的资格,在会试考第一名的人叫作解元。

    至于最后一级的会试,则是由朝廷礼部主持,在贡院进行,只有获得‘举人’功名才有资格参加,同样是三年一次考试,是在乡试之后的二月,每一次会试大概会有三百人被挑选中,然后被授予‘贡生’功名,在会试获得第一名的叫会元。

    至于殿试,并非被纳入正规的考试,而是获得‘贡生’功名的学子,得到皇帝接见,在大殿里回答皇帝提问,皇帝及大臣根据考生的表现,进行划分档次,共有三甲:一甲只有三个人,叫进士及第,分别是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人,叫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叫赐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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