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在另一条路上,他们再一次遇到了凶凶的大金毛。
和她对视的那一瞬间,大金毛开始追她。
……
时不时被狗追的日子过了半个月,薛铃才发现,那条大狗是闻九则表弟家的,他每天晚上把狗牵出来追她。
演技真不错,人和狗都是,装的还挺像那回事,要不是她撞见这男的牵着大金毛给它喂吃的,夸它干得不错,薛铃还被蒙在鼓里。
时隔这么久,想起这件事,薛铃仍然牙痒痒手痒痒,想要一拳捣在闻九则那张笑眯眯的脸上。
你是人吗?啊?你是人吗?!
笑眯眯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薛铃脸色扭曲地往后挤,闻九则抱着她忽然笑了下。
“都变成丧尸了,还会害怕吗。”
薛铃脸朝下趴在那,感觉自己浑身都因为紧张变得更僵硬。
死这么久,丧尸都当三年了,呼吸心跳早就消失,但此刻的薛铃仍有种自己心脏正在剧烈震动的感觉。
她要换个地方,再也不来这里了。
脑子里兵荒马乱这片刻间,车队已经接近了,薛铃听到有人语气惊讶喊:“表哥,你干什么?”
然后有一阵脚步声,直直往她这边来了。
脚步声越来越近,停在她身边。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好像在盯着她看。
为什么?是觉得她眼熟吗?认出她了吗?
刚才电光石火间,她没来得及多想,下意识就躺倒装死,就是不想面对。
有句话说得好,在你最落魄的时候,最不想遇到的人就是前男友。
当初她和该死的狗男人分手时,恨不得把他切吧切吧蘸酱吃。
薛铃:“……”
她真的不想承认自己听得出来这个脚步声是闻九则那个狗东西的。
薛铃气急败坏又焦躁难受,只祈祷着闻九则是真没认出自己。
祈祷他们赶紧离开这条街,好让她趁这群人清理丧尸尸体的空隙悄悄逃跑。
比起生命遭受威胁的恐惧,现在薛铃更强烈的情绪是尴尬。
在没想到的时间地点,猝不及防地遇到了三年没见的前男友……好想逃!
怎料到现实竟然和她从前的想象有如此大的差距。
此刻她蓬头垢面倒在丧尸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