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六见劝不动他,便将手上的杂志甩给他。
“你也别光闷头写,多看看别人是怎么写的。你瞧瞧《燕京文艺》这期的小说,写的相当好,跟卢欣华的《伤痕》有一比。”
刘振云听老六这么说,心中颇感不屑。《伤痕》发表好几个月了,在国内很火,并且引起了巨大的舆论浪潮,甚至还有人喊出了“伤痕文学”的口号。
在他看来,《伤痕》的水平充其量也就比他好一点,完全配不上如今在国内偌大的名声。
心中这么想着,可老六一番好意,也不能生硬的拒绝,他翻看着老六递过来的那篇文章。
《牧马人》,许灵均。
“他是一个被富人遗弃的儿子。”
开篇第一句话,刘振云的眼球便被小说吸引了进去。
与此同时,燕大图书馆已经下班了,往日历来提前几分钟就会收拾好东西的胡文琼今天却一反常态稳稳的坐着,心神完全被眼前的杂志所吸引,忽略了外界的动静。
“胡姐,胡姐,下班了。”
林朝阳叫了两声才让胡文琼回过神来,可她嘴上“哎”着,眼睛却不肯离开杂志。
瞥见大家都下班了,她这才想起还得回家做饭,只能将正看的杂志抄进包里,等回家晚上有时间了再看。
刘振云并不知道昨天的稿子是林朝阳改的,但林朝阳知道他改的稿子是刘振云的。
闻言他心中不由得有些愧疚,瞧把孩子给祸害的。
他何止是没睡好,而是压根就没睡。
昨天白天拿到陈健功给刘振云送回来的稿子,对他幼小的心灵形成了一股强烈的冲击,那种冲击不亚于刘振云当年第一次看到《基督山伯爵》这部小说。
就我这样的,我配写小说?
这一改,就是一宿没睡,顺带着还抽了两包烟。
早上宿舍的几个人一起来,怨声载道,埋怨刘振云把宿舍弄的乌烟瘴气,刘振云振振有词,“抽我的二手烟我还没跟你们收钱呢!”
改了一夜稿子,又上了一上午的课,是以林朝阳才会看见如此形容枯槁的刘振云。
《牧马人》发表,林朝阳肯定不能用自己的本名,得起个笔名才行,他懒得想,干脆就用了小说主人公的名字。
看着原本用钢笔写在信纸上的文字被印成了铅字,林朝阳心中有种很奇妙的感觉,说成就感吧,有点儿,但他也知道自己只是站在巨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