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小说的社会意义和影响力来说确实是这样的。不过你是中文系的学生,还是要从专业的角度去探讨。
以我个人的观点来说,这篇小说的水平并不高,它的成功并不是来源于小说本身,而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共情。”
陶玉书听着林朝阳的话来了兴趣,“你再说细点。”
陶玉书一向认为丈夫是个腹藏锦绣的人,她在农村插队几年,一开始两人的交集并不多,后来通过一起劳动才慢慢熟悉。又因为一场英雄救美,让二人走到了一起。
很多人都以为她是知恩图报,可实际上只有她自己才知道,除了救命之恩,她和林朝阳走到一起更大的原因是两人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和话题——文学。
在小杨屯那样的环境里,能有林朝阳这样一个知己,可以说林朝阳在那段时间里照亮了她灰暗的插队生活。
林朝阳不仅是她的救命恩人,更是她能与之进行灵魂交流的伴侣。
在陶玉书的催促下,林朝阳正在考虑措词,想着如何在媳妇面前显摆一把。
没成想,这个时候房间门突然被人推开。
“姐!”陶玉墨探头进来,刚叫了一声,眼神却定在了陶玉书身上,充满愕然。
陶玉书用夹了一块肉,塞进嘴里,圆圆的大眼睛幸福的狭长起来,腮帮子被大块的红烧肉塞的满满的,像只偷吃的小仓鼠。
林朝阳将饭盒向她的方向推了推,“慢点吃。”
时间静止了?
他偷偷打开带回来的饭盒,肉香味飘散开,一下子将陶玉书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哪来的?”她边问着,边打开了窗。
陶玉书平时在学校也会偶尔吃点肉菜,但更多的时候是吃素菜,省下的钱她得攒着买书和日用。
林朝阳没有这个年代人过日子的小心节俭,在学校吃饭顿顿离不了荤腥,今天跟陈健功在一起胡吃海塞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家中刻苦学习的陶玉书,心中有些愧疚,又给她打了一份红烧肉回来。
用铝饭盒装回来的红烧肉刚打开还冒着热气,上面裹着一层酱红色的浇汁,油亮油亮的,只看一眼便能勾起人的食欲。
林朝阳虽然想早点发表,但也知道这种事急不来,稿子都送过来了,肯定要等等的。
从编辑部出来,已经是中午了。
林朝阳和陈健功对调了一下,由他来骑车,“健功,饿了吧?找个地方,我请你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