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斩尽(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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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斩尽(3/6)

 这是真实世界,不是小说,人要现实得多。

    ——哪怕是至交亲朋,也几乎不可能为了一个死人,去和强敌搏命,相反,争抢财产、吃绝户,甚至‘汝妻子,吾自养之’的可能,都比那种概率大多了。

    “故事中口口相传的忠义之辈,正是因为屈指可数,才会被传颂、希冀啊!”

    至于野狼帮?

    那就更不是问题了。

    野狼帮不过一个帮派组织,办事拿好处,可不是帮众的老母,专门擦屁股的,外面惹的祸患,自然自行承担。

    为了周长林、高通,就出动强横武者报复?

    简直无稽之谈。

    别说方锐没有冒犯到野狼帮,没有利益冲突,即使有,面对方锐这般强者,对方也会权衡再三,看是否能拉拢,或者其它各退一步的解决办法……

    在真正穿鞋的人面前,武力永远是最后一步。

    “我的成品药生意,这次之后,应该就没人再敢觊觎了。”

    倒不是没有更强大的势力,而是:以成品药生意目前的利润,方锐表现出来的实力,已经能够镇得住。

    门当户对、德位相配,就是这个道理。

    “此处非是久留之地,事情了结,也该尽快离开了!”

    方锐目光一闪,抓紧时间摸尸。

    他在周处、周长林、高通三人身上搜刮一通,只得了一些大钱、碎银,加起来约么一两银子。

    “穷鬼!”

    方锐不由暗骂了声。

    不过他也理解,这些人是来截杀他的,身上带那么多钱做什么?

    真要说,这次战斗的收获,除了震慑黑市众人、护住成品药生意之外,最有价值的,并不是那一两银子……

    而是:一把砍刀,一把匕首——前者是周长林的,后者,则是从周处身上缴获的。

    那把砍刀,和县兵的制式武器质量差不多,在黑市中,约么能卖出十两银子;那把匕首,也值个二三两银子。

    “好东西!以后打斗,终于不用赤手空拳了。”

    “匕首可以随身携带……砍刀的话,稳妥起见,还是找个地方埋了,等需要的时候,再起出来!”

    方锐整理了下收获,确认现场没有什么破绽、遗漏,当即飞快离开。

    装石头的小麻袋,也没再去捡。

    那个小麻袋,真的就是装石头的,他来回拿着,不过是掩人耳目,顺便当做武器罢了。

    身上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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