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够正面,和坏人搏斗时,打不过竟然会逃跑……
至于首映时间则选在十月份,这是因为国庆有两天假期,放完假后再上两天又是周末休息,可以尽可能释放观影人群,有利于票房增长。
再正式上映之前,则会进行小范围试映。
文章指出,近两年已经上映,或者还未上映的电影并没有遵循文艺作品的“三突出”原则。
所谓三突出原则是指在“所有人物中突出正面人物,正面人物中突出英雄人物,英雄人物中突出主要英雄人物”,具体到电影的视听语言层面,即“对英雄人物要‘近、大、亮’,对反面人物要‘远、小、黑’”。
文章中罗列的电影不少,其中又以燕影厂制作的《神秘的大佛》尤为突出。
只是突然一篇来自《光明日报》的署名文章,为《大佛》的公映蒙上一层阴影。
1980年9月8日,《光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电影中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
韩平埋首书桌前,卖力地赶稿时,汪厂长已经代表燕影厂联系中影公司,正式签订发行合同。
根据合同内容,《神秘的大佛》发行交由中影负责,中影则依据拷贝数量进行结算。
不过这个年代电影少,上映的电影都是选择长线放映,一部电影上映一年时间也是有的。如果真要等到电影下画再行结算,对制片厂影响太大。因此,双方约定半年结算一次,等到电影下画后,剩余的部分再一次性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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