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不速”之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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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不速”之客(5/5)

望,目光集中在那些反光的铠甲和那些健壮的马匹上。

    



    队伍中间有一名专门的旗手,他的骑枪上多挂了一面相征阿曼绥斯领的旗帜,旗帜的另一面是统治领地的阿曼家族族徽——一匹奔腾的双头马。就像这些士兵一样,这面旗帜也在无风的环境下耷拉着,毫无威严。

    “罗根·阿曼爵士,请问我们还有多久才能到?我们已经赶了快两天路了。”

    “我上一次来还是十年前,你问我?”这名叫做罗根·阿曼的中年骑士看上去脾气并不好,上唇留着八字胡,语气稍微强烈就要吹胡子,“反正我们的方向没错,迟早会到的。与其想这个,不如好好想想进城以后要干嘛。”



    如果是正式作战,这名骑士会拥有三匹马,一匹用于赶路骑乘,一匹用于作战,一匹用于驮运装备。如果路途遥远,他还能三匹换着骑,以最大限度利用马的体力。那种情况下,这些轻骑兵也会有两匹马,一匹用于战斗,一匹用于平时赶路。

    不过此时他们在执行一个“无意义”的任务,所以没有那么好的待遇。骑士一路上默默发了很多牢骚,但他都没有说出来,免得影响手下的士气。然而用不着他影响,他们来这的兴致本就不高,一路上基本都无精打采的。

    



    尘埃落定,剩下的工作就是打扫战场了。主要需要回收的是箭支和标枪,壕沟需要清理,那些发臭的佝偻怪尸体需要集中焚烧,伤亡需要统计并发放抚恤金……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那些安置处的村民起码有事做了。

    荷瑞斯见战斗结束便悄悄离开了,没给其他人发现他的机会。不过关于他的传闻借由先前见过他的人传开了,而且多少沾点离谱:比如有传他一箭能穿死十只怪物,有传他拉弓速度是常人的十倍,甚至有传他连弓都不用,徒手投掷箭支就能杀敌。

    一个小时后,全城又恢复了之前的平静,居民有条不紊地又开始做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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