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弥远听了很高兴,调史嵩之为襄阳户曹,遂了他的心愿。
襄阳地处在汉水中游南岸,与北岸的樊城相呼应,是扼守长江的屏障,其在南宋的地位至关重要,完全可以用咽喉来作比喻。
在那里做官,固然要直面南下的金军,存在危险,但也容易出成绩,正所谓风险越大,收益越高。
富贵险中求,史嵩之在襄阳经营了整整十年,也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绍定元年,史嵩之在襄阳经理屯田,积谷达六十八万石,成效的确不小。
绍定三年(1230年),他又在枣阳屯田,并再次获得了成功,如此凭借着功劳,史嵩之一路高升。
而枣阳正是孟家军活动的地盘,可以说史嵩之支持了孟家军不少的钱粮,加上他文官的身份,孟家军不得不向他表示恭敬。
史嵩之派史志超到忠顺军任职,既是对忠顺军的监控,也借着忠顺军来给史志超镀金,不过史志超也有几分勇力,倒不完全是银样腊枪头。
“孟七郎,你唱得这么好听,简直是京师大家也比不过你,来来来,你随我到第六军唱几首歌给我们听听!”
见孟之祥稍一迟疑,史志超见不得人逆违他,顿时不悦地道:“怎么,你不情愿?”
由于出身世家,营养好,他生得高大,比旁人大了一圈,长着一副马脸,满是凶相,旁人都被他吓住了,连孟之璋都不敢说什么。
孟之祥心中破口大骂:“这把劳资当伶人来使唤了!”
他作为骑兵百骑的长官,部下等于是他自家兄弟,他为他们唱歌,不算什么,可以称得上是“与民同乐”。
但孟之祥要是去第六军唱上一出,那他就全军出名了,不是勇斗金朝勇士的名声,而是成为了被人看不起的伶人戏子,对于他日后的从军之路是万万不可以的,毕竟社会上伶人、戏子的地位很低。
在古代,一些行径不是你想做就做的,做了恐怕有失身份,比如男人下厨---因为要求是“君子远庖厨”,还有官员去逛街买菜以及充当票友,都是不可取的。
其他同袍听他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