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路上看到的树桩,断面的年轮一侧间隔大,是为南面,北面间隔小,正与孟之祥辨别到的南北方向相符。
嘿嘿,孟之祥小小得意了一下:他在地质大学里没有白读书哦。
地质大学必须学会野外生存,辨认方向是小事一桩。
就这样,他一路辨别方向,往记忆中的部队驻地而去。
穿过树林,走过草丛,越过山溪,孟之祥骑术高明,然而他不是罗圈腿,并不是天生的马上民族,他的骑术是后天学来的,因此长途跋涉不成问题。
走了二个时辰,都不见人影,下午时分,他看到前面有匹马,定睛一看,不禁乐了!
那正是被他干掉的那位金将的马,他被击杀后,马匹带他离开,晃荡中死人从马鞍上掉下来,但他的左脚被马蹬缠着不能挣脱,马匹带着死人无法快跑,就停下吃草,没想到被孟之祥追上。
旋即想到,孟之祥去向是两军交战的地方,那匹马也识得路哦。
正缺马,就有马送上来,孟之祥大喜,他从马匹视野看不到的地方偷偷接近马匹,然后出手,抓着了马匹的缰绳。
牛马驴等牲畜一被抓到缰绳,就难以反抗,战马也不例外,孟之祥先把它的缰绳给绑到一棵树上,再把那个死人从马蹬上解脱下来,遂行摸尸。
摸尸永远是战斗后最愉快的环节,就如同打完副本开箱一样,让人格外地惊喜。
首先是那把骨朵,金将被击杀后,牢牢地抓着手上骨朵不放,在颠簸中没有掉落,被孟之祥毫不客气地掰开他的手指,取下骨朵。
哪怕经过先前激烈的交战,既没弯也没断,只是打出了不少碰撞痕迹而已。
材质相当不错,拿在手里,挥舞几下,虎虎生风,好东西啊!
记忆中知道古代经济力不发达,一把上好的金属兵器难能可贵。
要不是孟之祥有了双锏,真想拿骨朵给自己用。
再有金将的弯刀,宽大的刀身,质地上乘,刚才与锏打了这么久,没有碎掉,只是崩了几个缺口,磨一磨就是把好兵器。
此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