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看他眼神恍惚,就如潘金莲看武松,紧张、害怕、哆嗦,贼人总会胆虚,可以理解,石榴青春,溢如多水,意乱情米挡不住要享受的诱惑,这种危险,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走向衰弱,他希望石榴能平安渡过危险期,一直做他的嫂子,至于北震声对他的“小妈”怎样,那是次之问题,巩德明想着这些不能手起刀落解决的问题,头就大了。
“说一万遍,不如行动一遍,哪怕失败,也不失为英雄之举,别来了,我这儿并不能慰藉你的心灵,我这里只卖乐器,不卖药,如果不是事出有因,我不会到这儿来,衍生你自己的生活吧,上次我哥来,我已经答应他:如果此地找不到我人生归宿,极有可能再回上海,至少那里有哥嫂庇佑!”
“你……你真这样想?”
“也有可能去找黄兴忠,那是我理想落脚地!”
“他没讲,我没问,二当家刚才也找你!”
“好!看着点儿,我上去啦!”
“谁找我?”
“那位巩老爷,还能有谁?我拉他去马厩上!”
一只鸟飞来,叽嘎~叫了一声,在屋子里转一圈,又扑楞楞飞远了。
“我懂了,你让我想一想,我名声龌龊,自然和黄兴忠没法子相比,但我也会奋一梁之力一搏,或许太安逸了,没有破点,所以心就扎煞,不知从哪儿下手,心之迷茫,意之脆弱,所以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出击点!”
巩德明从芳雅斋出来,浑身冰凉,他不再叱咤而来,叱咤而去,在烟尘中释放激情与速度,而是拉着马,走得一步三叹,马缰绳就像一根用来打狗的棍,硬硬的,木木的,心灰意懒,一直以来,陶岚给他一个错觉:曾经以为陶岚是喜欢他的匪性和痞性,甚至是那种豪横可摔可掼的性情,今天才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得如此离谱,原来陶岚喜欢的是有英雄气节的男人,可见崇拜在女人心目中有多么固执,根深地固挖不掉,他知道她不可能认识黄兴忠,但英雄的情愫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