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平静地说道:“很遗憾,虽然我也不想说出这个事实,但这战实际上,还是鬼王胜了,武丁的身上,被扎了四十七处血洞,若不是成汤之魂附体,十条命也没了,而鬼王也没好到哪里去,他的身上,挨了三十八处重锤,身上的蛮王犀甲,给打成了粉末,肉眼可见十余处骨头刺出皮肤与肌肉,那可是骨头直接戳了出来,比用刀枪划出的伤口,吓人得多啊。若不是他整个人撑着长枪,早就摔倒在地,爬不起来了,哦,对了,这万鬼长枪,连枪头都没了,扎在武丁的右肩之上,现在这杆长枪,只剩下了不到三尺的枪杆,更象是一根拐棍。”
黑袍咬了咬牙:“那,那应该算是两败俱伤,鬼王占便宜在用一根拐棍罢了,而先祖之槌,还在武丁的手上,还可以反击的。”
斗蓬的眼睛微微地眯了起来,说道:“还真的是一场旷古烁今的大战呢,王对王,将对将,祖先对祖先,鬼王手中的万鬼长枪,千百年来穿刺死了不知道多少与鬼方部落为敌的敌对酋长,代表了几千年来鬼方部落的荣誉与功勋,而武丁身上,成汤附体,王亥在手,两代商王都是以魂魄助战,这一战,不仅是武丁和鬼王的个人决斗,也是东土与西方的决战,虽然我们都知道了结果,但还是得庆幸,武丁作了如此布置,才终有跟这鬼王亲手一战的机会,最后还是证明了,在这华夏之地上,仍然是我们华夏诸王,更胜一筹吧。”
黑袍微微一笑:“武丁本来就是王者,是高手,又有祖先灵魂附体,打个鬼王,还不是容易的事,我看,鬼王虽勇,但不过还是凡人之躯,那万鬼长枪,里面也不过是束缚了一些被俘后以枪刺之刑惨死的敌对首领的魂魄,但这些人本就是懦夫,若是勇士,怎么会被敌人这样屈辱而残忍地处死呢,恐怕早就战死沙场了吧,所以,就算论神器的质量,我看鬼方这里也是不如武丁的,这场决斗,虽然惨烈,但应该很快就能分出胜负了吧。”
老祖微微一笑,说道:“你们说的有道理,这场决战,威力极大,方圆三丈之内,可谓是飞沙走石,无论是地上战死者的尸体,还是一些峡谷中的石块,都给打得如同肉泥和粉末,草丛之中的蚂蚁与蛇虫,更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