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钱放在这年代香江的普通人家里,也算是一笔大数目了!
但做生意的话,还差亿点。
除非林正义想做小生意,卖個街头小吃什么的,开个小饭店什么的,那还差不多。
可别说差佬内部条例本身不允许这些,就算允许,有超出时代目光的他,去做小生意,那跟用屠龙刀切菜有什么区别?
还有!
经营生意需要的是时间。
可作为一名差佬,还是重案组的,平常就很忙,他哪里来的时间去经营生意?
“所以...眼下我要赚钱,最好需要找一些不用太多时间,太多精力,需要本钱低,或者干脆不要的,并且最重要的是,不能违反差佬内部条例的!”
林正义呢喃道,“至于经营生意嘛...眼下是不行的,或许以后有机会可以找个合适的代理人,帮自己做,自己把握大概的脉络,这样就不违反条例,也不需要太多精力。”
“但眼下我没有什么可以信任,又合适的人,所以现在肯定不行。”
呢喃着,他又一次思索了起来。
不违反条例,不需要太多时间,太多精力,需要本钱低,甚至不要本钱的,这么多前提条件下,要找到一个合适的项目,还真就有点困难。
不过,超出时代目光也不是开玩笑的。
仔细想了想,很快林正义就想到了办法。
写童话!
在限制不能违反差佬条例,需要太多时间,太多精力,本钱又要低的前提下,他能做的事情有限,无非就是跟他穿越前看过的诸多小说内的主角一样,当个文抄公或者炒股之类的。
这些不违反条例,需要的本钱低,甚至不要本钱。
像炒股这种事情,五十万作为起步资金也够了。
只是炒股这玩意,林正义上辈子没有接触过,也没有这方面的记忆,更不清楚这年代股市的行情,只是记得几个大事件而已,就算让他炒他也不知道怎么炒。
真炒,估计五十万撑不了两天就完蛋了。
所以!
思来想去,文抄公才是王道。
文抄公所需成本极低,低到甚至一支笔,一个本子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