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让他走(1/3)
底色 字色 字号

第三十四章 让他走(1/3)

    “你又是谁,程旭看上你就把自己当盘菜了,不过是个不要脸的女人!以为自己多金贵!”

    耻笑一声,林美雪又对程旭呸一声,刚刚的惧怕全变成了鄙视。

    “你也不要脸,别想着还回我家,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往我家领,丢我家的脸!”

    程旭头一次冷笑出声,伸手拦住要发火的刘琳。

    “林美雪,昨天晚上哭着求我的是谁?那时候怎么不见你这么嚣张!”

    “你!”林美雪气的手直抖,反驳的话这个时候又说不出来,只得自以为是断程旭后路。

    “你别去我家,你给我家带来麻烦够多了,不就是惦记我妈给你买的那几声衣服吗,我去给你拿来!”

    说时,气哼哼大步往小区内走。

    看着她的背影,程旭干脆不往里走了。

    既然林美雪愿意跑腿,就让他去。

    也不是他非要那些衣服东西不可,不过是赵娟给自己买的,他不想让她失望。

    毕竟,只有赵娟一心对自己好。

    念头一起,程旭直皱眉,本不想跟一切有牵扯,可到底现在这个世界的身体神识太弱,容易被影响,自己再坚持,还是连带着影响到了。

    等了不到半小时,林美雪还没来,江鹏的车居然停在面前。

    看到程旭,江鹏神情尴尬。

    昨天晚上后来的事情他一一听说了,没想到,程旭下手那么不留情面,让那京都来的三个人丢了好大的脸。

    现在,整个水城的上流人士谁不知道程旭这个人。

    今天早上还听父母提起他,话里全是欣赏的跟自己打听程旭。

    “程旭,你,你也在啊,什么时候有时间一起出去玩,我请客!”

    话一出口,江鹏就觉得不对劲,上次想为难他可是自己为首的。

    程旭不搭理,气氛尴尬至极,刘琳凑趣上前。

    “这不是江大公子!久仰久仰。我是绯红娱乐的经理,刘琳。”

    “绯红娱乐?”

    江鹏一愣,很快拿出交际微笑,握手客气一气呵成。

    他们公司的章程可是在学校里备受追崇的。

    自己家确实有权有势,平时想要跟这种明星私下见面,娱乐公司总是推三阻四。

    用上父母关系,倒是能行,不过爸妈事后肯定又要碎碎念。

    能跟刘琳拉好关系,带着美雪私下跟章程吃饭,那才完美。

    看程旭

本章第1页/共3页,点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书页 下一页 加入书签

设置

字体大小

日点击榜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