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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低头”【二更,求收藏追读】(3/3)

  陈野略微思考,举了一个很简单的例子。



    “其余的法律不能与秦律相悖,若有不同,则以秦律为主。”

    陈野看着商鞅,语气中带着些暗示:“如此一来,即便日后新法、或者其他的法有了什么问题,也不会影响到秦律,以后的秦国关于律法之说,便是以秦律为尊。”

    



    商鞅低着头,微微皱眉的思索。

    这话似乎说的有道理,但他抬起头反问道:“那为何不能都归总于秦律中?”

    



    “大良造,律法的确是为了约束国民,但国民若是不能够对律法有清晰的了解,如何能够惧怕呢?”

    “我们制定律法的目的难道是为了惩戒国民么?”

    



    这其实道理很简单,就像是后世总常说的一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战国先秦时代的律法其实非常简陋,有些时候,执行律法的时候往往都是根据当时判断律法之人的经验,从而来做出判断的。

    这并不能说不好,但至少对于律法的严格执行来说并不是好事。



    “如之前的诋毁新法。”

    “便可以将其写的清楚明白一些,比如什么程度的言语算是诋毁,这样程度的诋毁处以什么刑法,之后程度的是什么刑法。”

    



    商鞅神色迷茫,律法需要说的那么清晰么?

    而且,就算是要写的很清晰,难道就不能也写在秦律之中?

    他这样想着,自然也就是这样问了出来,而陈野则是微微摇头,看着商鞅,声音十分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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