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长长地舒了口气,摸出手机一看,已经十点多了,三点就要到达胭脂胡同,至少两点起床出发,拢共也就能睡两三个小时。刚才他又被吓出一身冷汗,困意全无,索性洗了把凉水脸,穿上棉袄外套,决定先去胭脂胡同踩踩点,然后找个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喝杯热乎的,总好过一个人呆在这屋子里担惊受怕。
李万顿时傻眼了,好在此刻距离胭脂胡同也不远,只得慢慢找吧。
夜里黑不隆冬的,加上当天风沙也大,即便路边有路灯,也瞧不太清,李万心思都在寻找那座大院上面,压根就没注意到身后多了两个尾巴。
尸体自然不会回答,只有北风呜呜地哭诉着。
李万手脚一片冰凉,不敢逗留,立刻远离河岸,径直往喧闹鼎沸的夜市里钻。
啪嗒,啪嗒,水珠从那道身影的衣角滴下。
啪嗒,啪嗒,冷汗顺着李万的脸颊滴下。
李万打定主意,贴着房门又等了一会儿,确认外面没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之后,迅速开门离开,噔噔噔一路小跑,下了楼,出了小区,拼命狂奔。
跑着跑着,也不知怎么的,他在路过莲花河的时候,又鬼使神差地来到那片草丛附近,借着手机电筒的白光,远远望了一眼,瞧见这尸体还是那身湿漉漉的打扮,跟自己在过道里见到的人影差不多,当初被他摘下的名表又回到尸体的手腕上,另一只手的两根手指之间还夹着个烟头。
李万双腿一软,差点跪了下去,面色发白地对尸体拜了拜,颤声道,“哎哟喂,你是不是没死啊,刚才自己过去拿的手表?”
等今晚把事情办妥了,胡老大还了钱,自己一定要换个地方住,以前有人说这公寓不干净,他还没放在心上,这回算是亲眼瞧见了。虽然也有自个儿乱拿东西的原因,但公寓不干净是肯定的,否则人家怎么不在别的地方现身?
他越想越觉得这公寓不能长住,来来往往的太多,邻里关系也不和睦,地段其实还不错,但价格比周边的都低,搞不好以前就闹出过人命。
李万环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