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船员十诫(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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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船员十诫(3/3)

船员当成消耗品。

    



    一、船长的权力至高无上。

    二、对日常的一切事务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表决权,船长拥有一票否决权。

    



    八、严禁私斗,杀害同伴的人要和死者绑在一起扔到海里去,但可以在有公证人的情况下决斗。

    九、在战斗中残废的人可以留在船上,干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并每年从“公共储蓄”里领取10金币。

    十、所有收获不得私藏,【利维坦】分得30%,船长分得10%,20%为公共储蓄。剩下的收获分成等份,高级船员每人10份,炮手、陆战队、厨师、医生、木匠每人2份,普通船员每人1份。另外,可以根据贡献度获得额外分配。



    六、未经允许,不得携带儿童、妇女及其它非本船成员上船。

    七、临阵逃脱者死,泄露机密者死,背叛者死。

    



    晚餐时间过后,莉雅跟米尔塔正在传阅一本厚壳羊皮书,上面是伊恩拟定的【利维坦】管理守则。

    这是伊恩参照著名的【海盗法典】制定的。为什么不参考军舰、私掠船和商船呢,那是因为这些船上的底层船员根本没有人权,更不要谈所谓的公平和民主了。

    【利维坦】船员十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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