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人都站出来说话。
“就是!你儿子都多大了,还跟小娃娃抢吃的。”
“这野猪还是人家老顾儿子制服的。要不是他,你能分上野猪肉?”
“人家是大功臣,都没说啥。你凭啥想多分个猪蹄?”
孟翠华憋得脸红了,“你们懂啥?我儿以后有大本事,你们都别想来沾光!”
沈朝想起沈国栋和沈国梁的名字,是孟翠华专门花钱请文化人起的名字。
至于她的名字,本来是要叫“招弟”的。
孟翠华好面子,怕村里人议论她,就给她随便换了个字“朝”。
沈朝探着头看热闹,瞧见孟翠华被十几双口堵得说不出话来,心里就窃喜。
顾修远以为她看田主任手里的猪蹄,便说:“想吃猪蹄子?”
“那是给刚生了娃的女人吃的。队长也不给咱分。你以后生了我给你买。”
沈朝一想到自己要给顾修远生孩子,思想就飞走了。
轮到他们分肉了。
吴队长说:“你出了力,给你家分二十斤肉。”
沈朝看上小排骨了,想吃炖排骨。
“我能不能要一点小排骨?”她说。
大家都爱要肉,排骨这种骨头多的,基本没啥人要。
吴队长给拿了三根排骨,剩下的分了肉。
村里女人看见顾修远拿着好多肉,心里都羡慕沈朝。
谁让人家男人能捅死野猪呢。
沈朝敏感的察觉到,有一个女知青一直盯着顾修远看,好像就是沈国栋正在追的那个知青。
夏知画痴呆的看着又高又壮的男人,昨天他骑在野猪脖子上的画面一直在她脑海里反复出现。
她以前咋没注意到这个男人呢。
她根本不想当知青,但是必须下乡。
她这双手就不是干农活的,就是要享福的。
做一天农活,她的手腕就特别酸,脚底还被磨出水泡了。
幸好沈国栋过来帮她干完剩下的活儿了。
她一直认为沈家是村里条件最好的。
因为沈国栋每天都给她拿一个鸡蛋,偶尔还给她肉。
但是,他和眼前的这个男人相比,他可差太远了。
这个男人,长得高,村里没有几个比他还高的。
看上去就是能干活的好把事!